大田法院多举措处理好涉军案
2004-06-02 14:37: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承超
近年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凸显审判职能,认真处理各类涉军案件,切实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自1999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涉军案件7件,审结7件,处理来信20多人次,接待来访15人次,向军人军属发放“法律服务卡”1000余张。
首先,该院一把手亲自抓。对内加强对涉军案件的督办和指导,对外保持与当地驻军、人武部的联系,协调涉军案件的处理,并研究制定了一整套适合实际操作的工作机制。
其次,成立专门合议庭。1999年7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合议庭坚持审理案件与宣传法律相结合,认真审理各类涉军案件,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
再次,对涉军案件,依法予以优先立案、审理、执行;快速立案、审理、执行,及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使军人军属、当地驻军和人武部三方满意。
最后,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予以缓、减、免收诉讼费,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涉军案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化解矛盾。
首先,该院一把手亲自抓。对内加强对涉军案件的督办和指导,对外保持与当地驻军、人武部的联系,协调涉军案件的处理,并研究制定了一整套适合实际操作的工作机制。
其次,成立专门合议庭。1999年7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合议庭坚持审理案件与宣传法律相结合,认真审理各类涉军案件,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
再次,对涉军案件,依法予以优先立案、审理、执行;快速立案、审理、执行,及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使军人军属、当地驻军和人武部三方满意。
最后,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予以缓、减、免收诉讼费,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涉军案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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