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无业人员废轿车假牌照伪造出租
2004-05-26 15:06:11
     中国法院网讯 (曹云)  三名无业人员为报废轿车配上假牌照,当作出租营运车非法载客并准备出售给他人。5月24日下午,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以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对杨某、严某各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去年11月间,杨某、朱某为进行非法载客营运,共同出资人民币2.5万元从上海市某汽修厂购得一辆已报废的无证无牌的桑塔纳牌轿车,并对该车重新油漆装饰,装上非法购置的出租车计价器和伪造的“蓝色联盟”出租车顶灯。经朱某联系,杨某、朱某又共同从一外省市籍女子处以800元价格,非法购买伪造的“沪BM5534”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杨某、朱某因俱怕在非法载客营运时被查获,由杨某请严某出售该车。同年12月9日上午,严某欲以4万元价格将该车非法出售给他人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同时查明:去年4月间,严某以3.8万元价格从他人处非法购买一辆装有“蓝色联盟”出租车顶灯号牌为“沪BN9198”的桑塔纳牌轿车及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一本,并非法载客营运。

  法院认为,杨某、严某、朱某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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