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走上法庭求公正
2004-04-29 16:27:07
     中国法院网讯 (段连芳 张瑞鹏)  近日,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胙城法庭审结了一起家庭经济纠纷案件,有嫌隙的婆媳重归于好。

  原告雷某与被告牛某是婆媳关系,两人平时相处的还不错。三年前,牛某的丈夫因工死亡,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了6万余元的丧葬费、抚恤金和直系亲属抚养费,此款一直由牛某保管。丧偶的痛苦折磨着牛某,使她无暇顾及婆婆的感受,双方逐渐产生了矛盾。今年3月份,雷某一纸诉状将牛某送上法庭,要求牛某支付自己应该得到的抚养费。

  胙城法庭受理该案后,该庭李庭长认为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是缺乏沟通,他多次深入到原被告家里,不厌其烦地做她们的思想工作,使她们明白了无论是老年丧子,还是中年丧偶,这种精神上的痛苦都是常人无法承受的,做为死者的亲属更应该互相安慰、体贴照顾,切不可互相指责,制造矛盾。单位支付的抚恤金、直系亲属抚养费是对死者家属精神、生活上的一种补偿,而直系亲属不仅指死者的配偶、子女,也包括死者的父母。4月15日上午,李庭长再次对她们婆媳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看到李庭长为了她们这个案件多次往返于她们这个家,牛某思想上的疙瘩解开了,当场拿出7000元交给雷某做抚养费,雷某表示今后一定和儿媳一起好好扶养孙子、孙女。看到雷某、牛某握手言和,李庭长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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