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圆了老汉十二年土地梦
2004-03-17 08:57:34
中国法院网讯 (徐伟 正盛) 家住河南省封丘县孙庄乡陈村的陈振好一家六口,都是庄稼人,却十二年没有分得土地。2003年4月,64岁的陈老汉把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日前,封丘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圆了他十二年的土地梦。
陈老汉家六口人原籍孙庄乡陈村,50年代全家迁往邻村闫村,1991年全家又回陈村居住。1998年土地承包时,闫村以其全家迁往陈村为由,六口人只给了半份地,且属短期承包,没有承包合同。陈老汉又多次找陈村村委会要求承包土地,但均被以其全家迁往闫村居住时把土地带走为由不予办理。最终,陈老汉在陈村居住12年,且户口已落入该村,但却没有得到半份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不得剥夺承包土地的权利。原告陈振好一家落户陈村,陈村村委会应依法承包给原告土地,原告要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陈老汉家六口人原籍孙庄乡陈村,50年代全家迁往邻村闫村,1991年全家又回陈村居住。1998年土地承包时,闫村以其全家迁往陈村为由,六口人只给了半份地,且属短期承包,没有承包合同。陈老汉又多次找陈村村委会要求承包土地,但均被以其全家迁往闫村居住时把土地带走为由不予办理。最终,陈老汉在陈村居住12年,且户口已落入该村,但却没有得到半份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不得剥夺承包土地的权利。原告陈振好一家落户陈村,陈村村委会应依法承包给原告土地,原告要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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