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构筑“三化”提“三率”
2004-03-16 14:26: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五一 黄承超
  为加强工作人员业绩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通过构筑“三化”提升“三率”。

  首先,目标上量化。制定个人岗位目标责任状,把目标分解到个人,明确要求审限内的审结率达100%,服判率达80%以上、民商事调解率达60%以上,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数占同期所办案件2%以下,不合格案件不超过所办案件总数的5%。

  其次,制度上细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跟踪监督案件审限,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发出催办、督办通知书,并定期进行检查、通报,以提升案件的审结率;构建多元调解体系,耐心做好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力求以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途径,把好调解关,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案件的调解率;杜绝一判了事的办案态度与方法,针对当事人对法律的不理解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减少申诉和再审案件发生,提高案件的服判率。

  第三,管理上强化。建立个人审判业绩档案、单位及个人业绩百分制考核办法,将审判人员所承办案件的“三率”情况记入业绩档案,作为评先奖优和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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