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这笔钱用在春播上吧!”
2004-03-11 09:38: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卓平 盛苏
  3月10日,一起已结案的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张某、严某正准备定做“平安保护神”的锦旗、送给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张楼法庭李明永庭长时,得知消息的李庭长立即告诉他们:“请你们把这笔钱用在春播上吧!”张楼法庭与张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年三十调解结案的这起案件,不但使当事人双方从兵戎相见转变为握手言和,还避免了一起命案的发生。

  处于苏鲁两省交界、微山湖西岸、京杭大运河流经处的张楼法庭,每年担负着繁重的民事、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工作。能否及时、稳妥地解决这些案件,关系到农业、渔业和航运业的健康发展和边界稳定。张楼法庭立足发挥自身审判职能,注重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联动作用,该庭80%以上的案件通过与人民调解组织联动调解,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该庭加强法官与辖区60个村、10多个港口和30多个厂矿建立了对口指导关系。2003年来,先后为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53件次,诉讼外调解矿区塌陷复垦及赔偿纠纷、农湖田承包纠纷1600余人次,处理涉及农业税纠纷200余人次,许多纠纷及时地在最基层化解。在诉讼案件中,法庭积极吸收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到审判调解中来,得到法律武装的人民调解组织利用自身的乡土优势,协助法庭调解了近200起“斗气”案,解决了许多“老大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微山县委政法委领导对此评价说:“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为确保一方平安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和法律保障,是新时期政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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