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司法为民”是法律本性的回归
2004-03-10 10:23: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崔真平
吕忠梅(左)热情回答网友们的提问。匡 勇 摄
  3月8日,正在北京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走进中国法院网直播间,与网友进行面对面地交流。由于恰逢“三八”妇女节,一时间网上向吕忠梅问候、祝福的声音此起彼伏。网友踊跃参与,直播时间一再延长。直播期间,吕忠梅提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司法为民”。她说,网友提出的问题很专业,对她是一种非常好的启发。

  “法院公正执法,本身就意味着会给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一种利益”

  主持人:一直以来,在大多数人的眼中,司法是严肃的、不讲情面的,提出“司法为民”,似乎体现出了一丝人情味,这会不会影响到法律的公正与严肃?

  吕忠梅:“司法为民”的提出是法律本性的回归。法律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法院公正执法,本身就意味着会给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一种利益。这种利益就是由司法公正所带来的社会秩序的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司法体现的是一种人文的关怀,使每一个当事人,走进法院的时候,有一种非常信任、非常安全的感觉,让每个当事人感觉到我们的法院是真正为人民的。所以,提出司法为民,是司法理念的进步,是司法文明更深层次的体现。此外,从去年开始,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前,都要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将成为一项制度。我认为这真正地体现了司法的一种人文关怀,表明法院确实在为老百姓考虑问题,使法律的出台更加民主,更加尊重民意。

  主持人:法院曾经提出了“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现在又提出“司法为民”,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吕忠梅:“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一个世纪主题。司法机关掌管国家的司法大权,公正是它的生命。效率对于公正是一个必要的补充,我们通常会说没有效率也就没有公正可言,或者说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我认为,公正与效率要实现的根本目标就是司法为民,就是要求我们通过公正的审判,通过有效率的审判来维护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使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我们的这些措施老百姓还是非常欢迎的”

  主持人:要真正做到司法为民,首先必须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想法。你觉得目前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吕忠梅:从我过去的理论研究到司法实践来看,我感觉到现在群众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主要有几方面:第一方面是告状难的问题。老百姓感觉到告状无门,信访、申诉没有回音;第二方面是打官司的时间长,花费的精力很大,投入的成本比较高;第三方面是对于案件审理的质量、公正性,老百姓也有一些反映;还有一个老百姓非常痛恨的方面,就是在法院队伍当中,存在着一些司法不公、枉法等现象。另外,还有一个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就是很多官司打赢了执行不了。

  主持人:那么,法院是不是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些解决办法?

  吕忠梅:我们一是提高审判质量,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二是提高效率,通过简易程序,减少环节,使老百姓减轻诉累。三是根据老百姓提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说对老百姓关注的执行问题,我们对申请执行人不预收执行费,执行完以后再收费等。四是制定了一些非常细致的措施,对于信访件限期回复,给每一个信访的当事人发放回执,让老百姓知道他的东西法院已收到,不是没有消息。另外,我们有资深的法官接待当事人。我们的办公大厅有沙发、空调、饮水机,让来申诉、立案的群众能有地方休息,能喝到开水。我们的这些措施,老百姓还是非常欢迎的。

         “不以法律原则作交易”

  主持人:您审理哪一起案件给您的印象最深?

  吕忠梅:我接触的每一个当事人都会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我审理的这些案件都是“民告官”的案件。我觉得在中国目前的这种情况下,老百姓要跟政府打一场官司,是十分不容易的。他们要鼓足很大的勇气,并且要前思后想,要把各种各样的后果都考虑得十分清楚,才可能走上法庭。

  主持人:有网友问,行政案件要是处理得不能让政府满意的话,法官可能要穿“小鞋”的,您本人遇到过这类案件吗?

  吕忠梅:我自己就分管行政审判工作,可以说每一件案件都涉及到处理法院和政府的关系问题,也会有一些非常棘手的案件。我觉得现在很多的行政案件,政府之所以不满意,是因为他们对很多法律问题并不是十分了解。所以,我们要从司法的角度帮助行政机关更好地理解依法行政的本意,帮助他们做到依法行政。在这一点上,法院和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使我们的法治更加完备,使我们老百姓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好地维护。

  主持人:有网友问,行政审判如何排除非法干预?

  吕忠梅:行政审判排除非法干预,涉及到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和内部司法环境两个方面的问题。对整个司法环境的改善,我感觉还是非常有信心的。对法院自身来讲,我认为要忠实地执行法律。我的原则是不以法律原则为交易,严格依法办案,最终会获得各方的认同。

         “做法官与做学问之间是相通的”

  主持人:您在到法院工作之前,一直都在院校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您认为两者有什么不同吗?

  吕忠梅:从理论研究到司法实践,更多的是使我从一种纯粹的学术研究到了一个直面我们司法现实的一个场合。我觉得作为一个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就是了解民情、民意的过程。因为法官虽然处理的是个案,但是适用法律的时候,对需要由法律调整的关系要有深刻的理解和充分的把握。因为法官做的是一种利益平衡的工作。

  主持人:有网友问,做官与做学问或许是两个矛盾的对立体,请问您是怎样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呢?

  吕忠梅:我一直觉得法官并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那个“官”。因为法官这样的一个职业,要求你把工作和社会关系,把你自己的角色和自身的利益分得很清楚。用一句很学术的话,法官要保持一种很中立和清心寡欲的态度。所以我认为做法官和做学问之间是相通的,都要保持一种非常静的心境,保持一种非常良好的心态对待社会和人生,在处理各种矛盾的时候处于一种很淡泊的心境。我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思维,对我做好法官非常有帮助。反过来,法官碰到很多实际问题,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和具体的问题,我也觉得为我的理论研究提出了很多新的课题。

        “法官的工作相对来说最具挑战性”

  主持人:有网友问,在中国的司法队伍中,相比之下法官的工作最苦,工资收入最低,挨骂最多,对此您是怎么想的?

  吕忠梅:法官的工作不能说是最苦,但是法官的工作可能相对来说最具挑战性,也是责任最为重大的一项工作。因为法官是最后的裁判者,他的判决对于每一个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法官责任重大。我觉得法官这个职业是一个非常崇高的职业,因为它代表着社会的正义。虽然说法官的工作很辛苦,法官的责任也很重大,但我想每一位法官都会尽职尽责地把自己承担的责任完成好。

  主持人:有网友问,现在有的法院把上诉率、改判率、发回率、调解率,作为考核法官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的指标,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吕忠梅:把四个“率”作为考核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的一个指标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觉得还缺乏一些更具合理性的考核指标。我们应该根据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案件不同的特征,然后来建立一个合理的考评体系,而不是单纯地以什么“率”作为考评。比如说法官是不是严把了几个质量关,公正的程度如何体现,我觉得都可以有很多量化的标准。这些量化的标准,我想不仅仅是表现在最后对于案件结果的几个数字上面。我更加希望各级法院能够制定一些更合理的、更科学的对于审判质量进行规范管理的指标体系。

  主持人:有网友问,您认为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工作难点是什么?

  吕忠梅:我觉得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目前最为突出的工作难点有几个:第一,基层法院的法官承担了80%的案件的审理,工作压力很大,但他们接受业务培训和提升素质的机会很少。第二,由于经费保障体制方面的问题,目前的基层法院法官是在一种非常艰苦和艰难的条件下工作着。像湖北省有一些地方法院的法官,一年大概有四到五个月是连基本工资都领不到的。第三,中国目前处在社会转型期,很多的矛盾和纠纷的焦点最终以诉讼的形式出现。我们基层法院的法官面对案件的时候,很多情况不是处理法律的问题,而是处理法律背后各种关系的问题。

       “政府不花钱办教育,就要花钱修监狱”

  主持人:有网友问,您在这次人大会上提出什么议案?

  吕忠梅:作为人大代表,我关注的问题有几个方面。我建议从司法的角度来关注“三农”问题。因为,在湖北省去年的行政案件中,拆迁、征地这一类的纠纷已经上升到第一位。还有就是犯罪的低龄化和文盲化问题非常严重,我们必须高度关注教育的问题。我自己通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政府不花钱办教育,就要花钱修监狱,这是非常残酷的。此外我的议案中还涉及到几个诉讼法的修改,涉及到法院的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问题。

  网友问: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您在妇女维权方面对所有的女网友有什么建议?

  吕忠梅:我觉得生活在现代社会当中的每一个女性,应该对她自身的权利有所认识,在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应该学会为自己的权利去斗争,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寻求法律保护。另外,作为一个女性,不管她从事什么职业,也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社会位置上,女性始终要有一种自信、自尊、自爱、自强的精神,这样才能够真正成为社会认同的一个角色。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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