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多措并举构建民事调解机制
2004-03-06 11:21:43
     中国法院网讯 (张五一)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基层法庭的一线作用,充分发挥法庭功能,在法庭构建多元民事调解机制,使法庭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为构建法庭、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该院向法庭辖区的党委、政府建议建立相邻村联合调解委员会,以便集中有限的人、财、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2003年共帮助建立完善9个农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36起,使村调委会切实发挥作用。其次加强基层调解员在调解技能、方法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截止去年底,共举办培训班7次,受训人数达152人次。

  该院还与乡(镇)司法所及村级调解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法官分片负责调委会的联系和指导,参与乡(镇)综治例会,形成互动机制。去年共参加综治例会23次,指导辖区司法办和村调委会处理民间纠纷28起。在调解工作中,法官逐步探索和建立起诉前、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立体调解架构,对民间纠纷实行定期排查、主动疏导、超前理顺、妥善调处的办法,层层疏导说服,防止矛盾激化, 在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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