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法院注重发挥基层调解职能
2004-03-02 13:47: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 伟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派驻的七个基层人民法庭十分注重发挥辖区内人民调解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的特点和优势,悉心指导民调组织开展工作,使大量的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2004年2月,该院黄陵人民法庭庭长高海胜及应举人民法庭分别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指导民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称号。
建档立卡构建民调网络体系。1997年曾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四最人民法庭”的黄陵人民法庭,率先在全院建立起了基层民调组织及调解员的档案,将各村民调主任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情况制表上墙,并将全庭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制作成卡片,分别分发到每个民调主任手中,方便了民调主任与法庭联系,以便在调处纠纷中遇到问题及时咨询,收集反馈人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随后,七个基层人民法庭也都相应建立健全了辖区内民调组织的档案,构建起了全县法庭和民调组织之间的网络体系。
以会带训,定期为民调组织成员“充电”,更新法律知识。多年来,七个基层人民法庭在一贯坚持对辖区内民调组织成员实行春、冬两次培训外,每季还坚持召开一次辖区村民调主任座谈会,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他们提供解决纠纷的意见和建议。几年来,仅黄陵法庭就培训民调人员300余人次,使他们的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黄陵法庭辖区内曾出现过一起这样的案例:法庭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的哥哥声称,如果被告李某赖帐不还,将杀死李某全家。庭长高海胜经调查走访得知,原来是李某强奸了王某,被王某家人发现,经村民调主任调解,由李某限期付给王某2万元私了。高庭长立即严肃批评了民调主任的这一错误做法,指出了其调解协议的违法性,并将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了李某的刑事责任,防止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巡回办案,邀请其现场观摩开庭,不断提高他们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技巧。为了减少群众的诉累,不误农时,封丘法院基层法庭的法官们坚持巡回办案的优良传统,常常把法庭设在村部、设在农家小院,甚至是田间地头,并邀请村民调组织成员积极参与旁听,通过现场观摩,提高他们的调解技巧和能力。2002年9月,黄陵法庭受理了曹某诉其5个子女赡养纠纷案,该类案件在本辖区内有一定的代表性,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法庭让民调主任召集本村孤寡老人和不尽赡养义务的不孝子孙到庭旁听。庭审中,对5名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喻之以法,使他们深感羞愧,当即表示要善待老人,并当场支付了一年的生活费。从而在该村形成了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
几年来,封丘法院通过加大对民调组织的指导力度,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审判,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现在各类民间纠纷的非诉讼案件的“出村率”基本都控制在1%以内;黄陵法庭在去年审结的101起案件中,仅调解结案的就占70件,调解率达到了70%,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建档立卡构建民调网络体系。1997年曾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四最人民法庭”的黄陵人民法庭,率先在全院建立起了基层民调组织及调解员的档案,将各村民调主任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情况制表上墙,并将全庭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制作成卡片,分别分发到每个民调主任手中,方便了民调主任与法庭联系,以便在调处纠纷中遇到问题及时咨询,收集反馈人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随后,七个基层人民法庭也都相应建立健全了辖区内民调组织的档案,构建起了全县法庭和民调组织之间的网络体系。
以会带训,定期为民调组织成员“充电”,更新法律知识。多年来,七个基层人民法庭在一贯坚持对辖区内民调组织成员实行春、冬两次培训外,每季还坚持召开一次辖区村民调主任座谈会,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他们提供解决纠纷的意见和建议。几年来,仅黄陵法庭就培训民调人员300余人次,使他们的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黄陵法庭辖区内曾出现过一起这样的案例:法庭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的哥哥声称,如果被告李某赖帐不还,将杀死李某全家。庭长高海胜经调查走访得知,原来是李某强奸了王某,被王某家人发现,经村民调主任调解,由李某限期付给王某2万元私了。高庭长立即严肃批评了民调主任的这一错误做法,指出了其调解协议的违法性,并将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了李某的刑事责任,防止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巡回办案,邀请其现场观摩开庭,不断提高他们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技巧。为了减少群众的诉累,不误农时,封丘法院基层法庭的法官们坚持巡回办案的优良传统,常常把法庭设在村部、设在农家小院,甚至是田间地头,并邀请村民调组织成员积极参与旁听,通过现场观摩,提高他们的调解技巧和能力。2002年9月,黄陵法庭受理了曹某诉其5个子女赡养纠纷案,该类案件在本辖区内有一定的代表性,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法庭让民调主任召集本村孤寡老人和不尽赡养义务的不孝子孙到庭旁听。庭审中,对5名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喻之以法,使他们深感羞愧,当即表示要善待老人,并当场支付了一年的生活费。从而在该村形成了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
几年来,封丘法院通过加大对民调组织的指导力度,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审判,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现在各类民间纠纷的非诉讼案件的“出村率”基本都控制在1%以内;黄陵法庭在去年审结的101起案件中,仅调解结案的就占70件,调解率达到了70%,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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