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司考感悟
2004-02-26 11:38: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家鹏
笔者从1998年进入法律系后,就一直非常关心一个与自己专业、前途息息相关的考试—律师资格考试(即现在的司法考试),听闻其以难度大、通过率极低和含金量高而著称,但更加清楚此考试是每一个有志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必须跨过的坎。笔者在准备考试前就拜读了许多成功通过第一次司法考试的朋友的经验之谈,觉得确实对自己顺利通过第二次司法考试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现在也想将自己一些备考感想与各位有志报考的朋友分享。
一、心态篇
要想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必须摆正心态。何谓摆正心态,笔者认为有三点:
第一,为何参加考试;每个人做每件事都应该有他的目的,尤其是应付如此难的考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考试目的,但有一点是必须的,就是你报考的目的一定能给你足够的动力。有些人报考是因为听说是中国第一试,所以就去考,以证明自己的能力,也有些人是因为陪同其他人考而考,很显然,这些考试原因难以给人足够的动力,缺乏足够的动力是很难在复习量如此之大的准备过程中坚持下来的。笔者毕业后就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通过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是最能掌握自己前途的方法,除此之外,几乎别无选择(此想法可能偏激),正是有这样的原因,笔者在接近三个月的复习过程中一直都有足够的动力。
第二,决不能抱着试试看,积累经验的想法。这一点对于刚毕业第一次报考的考生尤其重要。很多刚毕业的考生由于工作刚稳定和听说考试非常难,通常都有一个想法:过不了是正常的,反正自己才第一次报考,以后机会很多,就当积累经验。笔者认为这想法是非常致命的,如果抱有这种想法的人,是极其容易在艰苦的复习过程中缴械投降。考试是否能一次就通过是另一回事,但考生一定要有一次通过、破釜沉舟的决心。
第三、尽量淡化自己是否法律科班出身对复习的影响。在考试的前后一段时间里,笔者在几大司考论坛都能见到“非法本”与“法本”的争论,笔者无意对此作评论,而特别想强调的是法律科班出身的考生在准备考试的时候不要将科班出身过多考虑,甚至应该忽略。笔者作为一名法律本科生,觉得法律本科教育注重的是对学生法律意识和逻辑思考的培养,以及对整个法律体系的掌握,或者说更多的是对学生予以法学理论的灌输。而司法考试虽然对理论考核的分量有所加重,但总体上还是倾向于法律实际操作,更多是考法律条文。正由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这种互不衔接的现实情况,法律科班出身的考生一开始切勿有任何吃老本就可轻易通过考试的念头,必须踏踏实实,甚至要有从头学起的准备。如果能做到,法律科班出身的你才会在复习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发现优势所在。而非法本考生更加不应该有任何没有学过法律很难通过考试的顾虑,司法考试毕竟是考试,而不是法律研究,只要你能按部就班并能坚持不懈地学习教材和法律法规,通过考试的比率并不就比法本生低。事实上,从近年来的考试通过情况来看,非法本的通过率甚至要比法本高,这是否司法考试的制度有缺陷另当别论。但能给各位考生一个信息:是否法律科班出身关系不大,关键还是自身的努力。
上述三点都能做到了就等于摆正心态,意味着在考试的路上踏出坚实的第一步。
二、准备篇
这里说的准备是指正式开始复习前的准备,可分为两步走:
1、开卷把前两年的真题做一遍,开卷的意思是对着当年的教材以及法律条文去做。这样你能把可以直接在教材或条文中找出答案的题目挑出来,并将这些题目在整卷中所占比例进行计算。你就会很清楚哪些题只要你肯下苦功去攻教材、条文就必然稳拿下来,哪些题是怎样看书最后还是要临场发挥去碰的。笔者开卷做题后,就发现宪法、三国法(即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以及刑法是必须看教材且可以只看教材就能稳拿大部分的分,三大诉讼法及经济法就是直接考条文,而法理学和职业道德只能靠所谓的理解,对着教材仍不知答案是哪个。有了这样的了解后,你能更容易订好复习计划以及对复习重点更好地把握住。
2、将前两年的真题的考点一一列出,尤其是三国法,宪法和刑法。因为这样大的考试,连续两年或隔年考同一个点的机率是很低的,你可以在复习时将这些考点基本放弃不看,除非你觉得其他的都已经胸有成竹了。但同时又要特别留意这些考点的考法,以便去了解出题者的出题思路,也就是他们想要考你什么。笔者在研究第一次司法考试的宪法以及三国法的题目时就发现,答案通常就是书上一小段中的连续几个小要点,甚至是一句话中的几个点,而这些往往是我们在复习时容易忘记和忽略的。有此了解,笔者在复习宪法和三国法时就能对“症”下药,在考试中这两门的题目也确实做得相当满意。
总而言之,做好这两步准备就是要使复习尽量踩到点子上,避免多做无用功。
三、资料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司法考试的复习量大是众所周知的,但毕竟人的精力以及时间是有限的,那么复习时需要看哪些材料呢?笔者复习用的资料就三样:《辅导用书》、《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司考导览》。
1、《辅导用书》,可以说是复习资料中的权威材料。该用书共有三本,但并非每本都是必读的。做好上面所说的两点准备后会发现,第一本中的宪法、法制史、三国法部分;第二本的刑法部分、行政法部分;第三本中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两章都是应该精读且尽量记忆下来的。当然如果是非法本的考生,第三本中的民法理论应该多读而不限于那两章(这应该是法本的一些优势吧)。至于辅导用书的其他内容可以略看甚至不看。
2、《法律法规汇编》,三大诉讼法以及经济法部分就要靠看法律条文来复习就足够了,当然有些民法中部门法如《合同法》、《婚姻法》也需要着重看法律条文。
3、《司考导览》,这是笔者参考之前别人的成功经验而选择的辅导材料,此套用书的特点是按照司考科目的顺序将其体系化,并对一些历年的真题作分析。但笔者一般都是在复习完某个部分才去看此书的,能帮自己将已掌握但未能体系化的知识点归纳好。
至于是否需要做习题,笔者觉得必要性不大。主要是现有的习题集过多,很多都是互相抄袭的,质量不高。充其量就把近两年的真题再做一遍就足够了,为了也只是要找找做题时的感觉和速度。
四、方法篇
曾经有朋友告诉笔者,司法考试太多东西要记,很多东西开始时是记得很熟的,但隔了一个月后看起来感觉完全陌生,令他很有挫折感,复习越来越没信心,最后干脆放弃。这样的经历可能很多考生都有过,笔者认为要避免此种情况出现,除了上面第一点就说的要摆正心态外,记忆的方法也分外重要。
司法考试复习量虽大,但只要保证充足的时间,一个个将其攻克下来是完全有可能的。笔者在记忆的时候有一个原则:宁愿记忆的进程慢一点,都要保证每次记忆的质量。世界上有个著名的“艾宾浩斯记忆曲线”,核心内容就是人的记忆每隔一段时间(记忆周期)就会遗忘,而在周期前必须要将记忆的东西再重复记忆一次,这样做的话,离下一次遗忘所间隔的时间就会越来越长。一句话,记忆就是重复。
在复习中要隔多久就要重复一次呢?笔者建议在刚开始记忆的时候应该在第二天就重复一次,然后一个星期后再重复一次,三个星期后再重复一次,这样你会发现越到后来记忆起来的时间越短,记忆得越牢固,成就感就越大,复习的压力自然也越来越小。笔者在复习刑法、三大诉讼法等重点时,基本都重复过三遍以上。还有就是要懂得如何利用时间段去重复,如上午、晚上记忆新的东西,下午就去重复记忆旧的,这样错开地复习,令你既有新鲜感也有成就感。
科目复习的顺序笔者也想略带说一下,切勿有“到一处打一枪”的打算,这样容易导致复习无法建立体系。一般应该先把一些有关系的科目连在一起复习,如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三国法,最后才复习宪法、法制史这些独立的科目。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如何去记忆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司法考试中,考司法解释的题目占了相当的比例,特别是三大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这块分数是志在必夺的。可三大诉讼法的条文都已经让人晕头转向了,还要加上动辄几百条的司法解释,如何应付得了?笔者的经验是:因为司法解释中的东西都是与法律条文有着逻辑关系的,所以应以法律条文为本,然后再去记忆那些以法律条文为基础的司法解释,也就是说先将司法解释打散再按照其与某法律条文的逻辑关系将其融入到法律中去。如此一来,在你记忆某法律条文时马上就会联想到该条文有什么司法解释。这种方法不仅适用于三大诉讼法与其司法解释,也同样适用于合同法、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五、时间篇
究竟要准备多长时间才能有把握通过考试其实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笔者是脱产复习的,因此只对脱产复习的情况谈一下。如果是脱产复习,三个月的时间应该是足够的,充其量也就是三个半月,当然这是建立在考生能全身心投入复习的基础上的。因为复习司考是一个很枯燥的过程,人总会出现厌倦的情绪,如果将时间拖得太长,这种情绪反复出现的机会就增多,这样反而会令复习的效果事倍功半。
至于每天复习的时间,笔者建议为10个小时左右,早上4个小时,中午3个小时,晚上3-4小时。这样划分时间段对于复习的科目安排是很有好处的。
六、结束语
笔者以上的五点不敢说是成功经验,仅仅是自己的一点体会。但笔者确实感受到参加司法考试,只要你是认真投入过的,无论是否能通过,都绝对是人生中一段相当难忘和有用的经历,它能让你重新寻回一种学习的感觉和兴趣。有一点笔者特别提醒的,在复习到某个阶段时,会莫名地出现低潮期,你会很厌倦复习,甚至见到书就想吐,这是很正常的,每个人在高强度的复习当中都会出现这种情况。可越是这种情况下越要坚持下去,这段时间效率暂时不重要,哪怕每天只看上几页书也是成功的。最后,笔者衷心祝愿所有付出努力的考生都能得偿所愿!
(作者单位: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一、心态篇
要想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必须摆正心态。何谓摆正心态,笔者认为有三点:
第一,为何参加考试;每个人做每件事都应该有他的目的,尤其是应付如此难的考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考试目的,但有一点是必须的,就是你报考的目的一定能给你足够的动力。有些人报考是因为听说是中国第一试,所以就去考,以证明自己的能力,也有些人是因为陪同其他人考而考,很显然,这些考试原因难以给人足够的动力,缺乏足够的动力是很难在复习量如此之大的准备过程中坚持下来的。笔者毕业后就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通过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是最能掌握自己前途的方法,除此之外,几乎别无选择(此想法可能偏激),正是有这样的原因,笔者在接近三个月的复习过程中一直都有足够的动力。
第二,决不能抱着试试看,积累经验的想法。这一点对于刚毕业第一次报考的考生尤其重要。很多刚毕业的考生由于工作刚稳定和听说考试非常难,通常都有一个想法:过不了是正常的,反正自己才第一次报考,以后机会很多,就当积累经验。笔者认为这想法是非常致命的,如果抱有这种想法的人,是极其容易在艰苦的复习过程中缴械投降。考试是否能一次就通过是另一回事,但考生一定要有一次通过、破釜沉舟的决心。
第三、尽量淡化自己是否法律科班出身对复习的影响。在考试的前后一段时间里,笔者在几大司考论坛都能见到“非法本”与“法本”的争论,笔者无意对此作评论,而特别想强调的是法律科班出身的考生在准备考试的时候不要将科班出身过多考虑,甚至应该忽略。笔者作为一名法律本科生,觉得法律本科教育注重的是对学生法律意识和逻辑思考的培养,以及对整个法律体系的掌握,或者说更多的是对学生予以法学理论的灌输。而司法考试虽然对理论考核的分量有所加重,但总体上还是倾向于法律实际操作,更多是考法律条文。正由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这种互不衔接的现实情况,法律科班出身的考生一开始切勿有任何吃老本就可轻易通过考试的念头,必须踏踏实实,甚至要有从头学起的准备。如果能做到,法律科班出身的你才会在复习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发现优势所在。而非法本考生更加不应该有任何没有学过法律很难通过考试的顾虑,司法考试毕竟是考试,而不是法律研究,只要你能按部就班并能坚持不懈地学习教材和法律法规,通过考试的比率并不就比法本生低。事实上,从近年来的考试通过情况来看,非法本的通过率甚至要比法本高,这是否司法考试的制度有缺陷另当别论。但能给各位考生一个信息:是否法律科班出身关系不大,关键还是自身的努力。
上述三点都能做到了就等于摆正心态,意味着在考试的路上踏出坚实的第一步。
二、准备篇
这里说的准备是指正式开始复习前的准备,可分为两步走:
1、开卷把前两年的真题做一遍,开卷的意思是对着当年的教材以及法律条文去做。这样你能把可以直接在教材或条文中找出答案的题目挑出来,并将这些题目在整卷中所占比例进行计算。你就会很清楚哪些题只要你肯下苦功去攻教材、条文就必然稳拿下来,哪些题是怎样看书最后还是要临场发挥去碰的。笔者开卷做题后,就发现宪法、三国法(即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以及刑法是必须看教材且可以只看教材就能稳拿大部分的分,三大诉讼法及经济法就是直接考条文,而法理学和职业道德只能靠所谓的理解,对着教材仍不知答案是哪个。有了这样的了解后,你能更容易订好复习计划以及对复习重点更好地把握住。
2、将前两年的真题的考点一一列出,尤其是三国法,宪法和刑法。因为这样大的考试,连续两年或隔年考同一个点的机率是很低的,你可以在复习时将这些考点基本放弃不看,除非你觉得其他的都已经胸有成竹了。但同时又要特别留意这些考点的考法,以便去了解出题者的出题思路,也就是他们想要考你什么。笔者在研究第一次司法考试的宪法以及三国法的题目时就发现,答案通常就是书上一小段中的连续几个小要点,甚至是一句话中的几个点,而这些往往是我们在复习时容易忘记和忽略的。有此了解,笔者在复习宪法和三国法时就能对“症”下药,在考试中这两门的题目也确实做得相当满意。
总而言之,做好这两步准备就是要使复习尽量踩到点子上,避免多做无用功。
三、资料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司法考试的复习量大是众所周知的,但毕竟人的精力以及时间是有限的,那么复习时需要看哪些材料呢?笔者复习用的资料就三样:《辅导用书》、《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司考导览》。
1、《辅导用书》,可以说是复习资料中的权威材料。该用书共有三本,但并非每本都是必读的。做好上面所说的两点准备后会发现,第一本中的宪法、法制史、三国法部分;第二本的刑法部分、行政法部分;第三本中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两章都是应该精读且尽量记忆下来的。当然如果是非法本的考生,第三本中的民法理论应该多读而不限于那两章(这应该是法本的一些优势吧)。至于辅导用书的其他内容可以略看甚至不看。
2、《法律法规汇编》,三大诉讼法以及经济法部分就要靠看法律条文来复习就足够了,当然有些民法中部门法如《合同法》、《婚姻法》也需要着重看法律条文。
3、《司考导览》,这是笔者参考之前别人的成功经验而选择的辅导材料,此套用书的特点是按照司考科目的顺序将其体系化,并对一些历年的真题作分析。但笔者一般都是在复习完某个部分才去看此书的,能帮自己将已掌握但未能体系化的知识点归纳好。
至于是否需要做习题,笔者觉得必要性不大。主要是现有的习题集过多,很多都是互相抄袭的,质量不高。充其量就把近两年的真题再做一遍就足够了,为了也只是要找找做题时的感觉和速度。
四、方法篇
曾经有朋友告诉笔者,司法考试太多东西要记,很多东西开始时是记得很熟的,但隔了一个月后看起来感觉完全陌生,令他很有挫折感,复习越来越没信心,最后干脆放弃。这样的经历可能很多考生都有过,笔者认为要避免此种情况出现,除了上面第一点就说的要摆正心态外,记忆的方法也分外重要。
司法考试复习量虽大,但只要保证充足的时间,一个个将其攻克下来是完全有可能的。笔者在记忆的时候有一个原则:宁愿记忆的进程慢一点,都要保证每次记忆的质量。世界上有个著名的“艾宾浩斯记忆曲线”,核心内容就是人的记忆每隔一段时间(记忆周期)就会遗忘,而在周期前必须要将记忆的东西再重复记忆一次,这样做的话,离下一次遗忘所间隔的时间就会越来越长。一句话,记忆就是重复。
在复习中要隔多久就要重复一次呢?笔者建议在刚开始记忆的时候应该在第二天就重复一次,然后一个星期后再重复一次,三个星期后再重复一次,这样你会发现越到后来记忆起来的时间越短,记忆得越牢固,成就感就越大,复习的压力自然也越来越小。笔者在复习刑法、三大诉讼法等重点时,基本都重复过三遍以上。还有就是要懂得如何利用时间段去重复,如上午、晚上记忆新的东西,下午就去重复记忆旧的,这样错开地复习,令你既有新鲜感也有成就感。
科目复习的顺序笔者也想略带说一下,切勿有“到一处打一枪”的打算,这样容易导致复习无法建立体系。一般应该先把一些有关系的科目连在一起复习,如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三国法,最后才复习宪法、法制史这些独立的科目。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如何去记忆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司法考试中,考司法解释的题目占了相当的比例,特别是三大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这块分数是志在必夺的。可三大诉讼法的条文都已经让人晕头转向了,还要加上动辄几百条的司法解释,如何应付得了?笔者的经验是:因为司法解释中的东西都是与法律条文有着逻辑关系的,所以应以法律条文为本,然后再去记忆那些以法律条文为基础的司法解释,也就是说先将司法解释打散再按照其与某法律条文的逻辑关系将其融入到法律中去。如此一来,在你记忆某法律条文时马上就会联想到该条文有什么司法解释。这种方法不仅适用于三大诉讼法与其司法解释,也同样适用于合同法、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五、时间篇
究竟要准备多长时间才能有把握通过考试其实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笔者是脱产复习的,因此只对脱产复习的情况谈一下。如果是脱产复习,三个月的时间应该是足够的,充其量也就是三个半月,当然这是建立在考生能全身心投入复习的基础上的。因为复习司考是一个很枯燥的过程,人总会出现厌倦的情绪,如果将时间拖得太长,这种情绪反复出现的机会就增多,这样反而会令复习的效果事倍功半。
至于每天复习的时间,笔者建议为10个小时左右,早上4个小时,中午3个小时,晚上3-4小时。这样划分时间段对于复习的科目安排是很有好处的。
六、结束语
笔者以上的五点不敢说是成功经验,仅仅是自己的一点体会。但笔者确实感受到参加司法考试,只要你是认真投入过的,无论是否能通过,都绝对是人生中一段相当难忘和有用的经历,它能让你重新寻回一种学习的感觉和兴趣。有一点笔者特别提醒的,在复习到某个阶段时,会莫名地出现低潮期,你会很厌倦复习,甚至见到书就想吐,这是很正常的,每个人在高强度的复习当中都会出现这种情况。可越是这种情况下越要坚持下去,这段时间效率暂时不重要,哪怕每天只看上几页书也是成功的。最后,笔者衷心祝愿所有付出努力的考生都能得偿所愿!
(作者单位: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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