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的工科生两个半月过司考
2004-06-04 14:23:05
中国法院网讯 (言 真) 我今年已38岁,大学学的是理科。所学法律是走进法院大门后参加了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专科班的学习。我在去年已经是一名法官了,参加司法考试纯粹目的是想督促自己系统学习法律。因此直到7月19日下决心买了一套的辅导教材,开始复习,到10月考试,仅复习了80多天时间。结果意外的考了261分。虽然这里有一点运气的成分,但也有一些感想,希望对准备参加考试的同行有所启发。
一、必须下一番苦工夫。不管是学历多高,也不管是原来从事法律工作多久,任何人不是轻易可以过关的。我虽然在事先有些犹豫,但买了辅导教材后就没有放松过,白天工作忙没,没有时间复习,在晚上基本连新闻联播也不看了,每天都是夜里1点后睡觉。有时实在累了,想打退堂鼓时,自己总是鼓励自己,一个人干什么也不能半途而废;同时孩子已是初中生了,也要给孩子树立一个榜样。就这样我咬牙坚持下来。
二、在复习以前,要对自己的复习有个整体的规划。我在事先就试着做了前几年的试题,了解自己每一部分掌握的的情况,对自己有个客观的评价,在复习时决定各科用的时间的多少。我觉得自己的民法和刑法部分在上业大时学得可以,因次,对这两个占分多的重点科目并没有下大工夫,而是用在了以前没有学过的国际法,法制史上。在做学生时,老师就教育不要偏科,司法考试也是一样。投资新的领域,往往收益会更高。
三、针对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复习方法。由于司法考试考的科目多,各科的特点不同,占的分数不同,不能用一种方法复习。我在复习中,对实务强的诉讼法部分,主要是看法条(包括有关的司法解释);对合同法这样分数比较密集的科目,既熟记法条,还尽量多做一些模拟题;对刑法、民法部分,理论性、实务性都很强的重点科目,既学法条,又看一些辅导教材,还看一些专家的针对性强文章。我认为,2003年的有两道刑法题,如果不看一位刑法专家在考试前不久发表的文章,很难答对;对占分很少的部分,我只看看法律条文,大概有个印象,没有下大的工夫。
四、要站在立法者的高度来学习。学习法学少不了要记一些条文,但这不是死记硬背。我在学习和现实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如合同法时,在不看法律规定前,首先想如果我起草这个条文应怎样规定,然后再对比照法条和自己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一致了,这一条基本不用记了,遇到问题时凭感觉就能答,特别是选择题;如果法条和自己想法不一致时,就应稍微下一些工夫,分析一下是法条本身规定不甚合理,还是自己的想法不正确。这样分析了,有关条文也记住了。
五、反复对比学习。由于我国的法律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公布时间不同,造成新旧法律之间,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和司法解释之间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规定。如果不弄清楚,会给自己的记忆带来混乱,很难在头脑中留下印象。对这些情况,我是采取反复对比的方法,不仅很清楚不同版本中的不同规定,还要弄清楚,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适用。这样在遇上相关问题时,就能有正确的判断,不至于似是而非了。
一、必须下一番苦工夫。不管是学历多高,也不管是原来从事法律工作多久,任何人不是轻易可以过关的。我虽然在事先有些犹豫,但买了辅导教材后就没有放松过,白天工作忙没,没有时间复习,在晚上基本连新闻联播也不看了,每天都是夜里1点后睡觉。有时实在累了,想打退堂鼓时,自己总是鼓励自己,一个人干什么也不能半途而废;同时孩子已是初中生了,也要给孩子树立一个榜样。就这样我咬牙坚持下来。
二、在复习以前,要对自己的复习有个整体的规划。我在事先就试着做了前几年的试题,了解自己每一部分掌握的的情况,对自己有个客观的评价,在复习时决定各科用的时间的多少。我觉得自己的民法和刑法部分在上业大时学得可以,因次,对这两个占分多的重点科目并没有下大工夫,而是用在了以前没有学过的国际法,法制史上。在做学生时,老师就教育不要偏科,司法考试也是一样。投资新的领域,往往收益会更高。
三、针对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复习方法。由于司法考试考的科目多,各科的特点不同,占的分数不同,不能用一种方法复习。我在复习中,对实务强的诉讼法部分,主要是看法条(包括有关的司法解释);对合同法这样分数比较密集的科目,既熟记法条,还尽量多做一些模拟题;对刑法、民法部分,理论性、实务性都很强的重点科目,既学法条,又看一些辅导教材,还看一些专家的针对性强文章。我认为,2003年的有两道刑法题,如果不看一位刑法专家在考试前不久发表的文章,很难答对;对占分很少的部分,我只看看法律条文,大概有个印象,没有下大的工夫。
四、要站在立法者的高度来学习。学习法学少不了要记一些条文,但这不是死记硬背。我在学习和现实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如合同法时,在不看法律规定前,首先想如果我起草这个条文应怎样规定,然后再对比照法条和自己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一致了,这一条基本不用记了,遇到问题时凭感觉就能答,特别是选择题;如果法条和自己想法不一致时,就应稍微下一些工夫,分析一下是法条本身规定不甚合理,还是自己的想法不正确。这样分析了,有关条文也记住了。
五、反复对比学习。由于我国的法律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公布时间不同,造成新旧法律之间,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和司法解释之间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规定。如果不弄清楚,会给自己的记忆带来混乱,很难在头脑中留下印象。对这些情况,我是采取反复对比的方法,不仅很清楚不同版本中的不同规定,还要弄清楚,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适用。这样在遇上相关问题时,就能有正确的判断,不至于似是而非了。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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