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教训用三步法再战司考
2004-04-26 13:33: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游大庆
  要准备司考,首先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树立必胜的信心,其次要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和思考。接下来就谈点自己的看法,算做是失败的教训吧。总结起来,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同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但以下几点应该具有共性:

  第一,要有一个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复习学习计划或者安排。 无论是法本还是非法本,也无论是否有,有长或短的工作经历,但复习时间总是有的,学习条件和环境总是具备的,所不同的是复习时间多少不同,学习的条件和环境有所差别而已。但我个人认为,每个人都应当有个全面的复习计划并且有针对性。全面是指既包括司考各科学习复习安排,也包括各个阶段的复习安排,包括司考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的安排,诸如什么时候做什么,什么时候不做什么,做到什么样,这些都应该自己心中有数。我自己这方面是失败的,开始没有专门投入时间收集资料,后来又投入太多时间收集资料,迟迟不能进入状态。对自己的复习重难点以及各科复习安排失当。最明显的是对第一卷的安排,我原计划安排到最后来看,来背,因为第一卷主要是背,但第一卷的内容需要背的内容太多了,最后阶段还有其它事情要做,根本来不及。而且我还要说的是,尽管你自己认为第一卷基础不错这样安排也不可取。司考教材上的观点才是标准答案,原来你自己的观点反而容易误导。要说最大失败之处就在于此也未尝不对。其实第一卷是最容易拿分的,没有什么好说的,背住了就行了。所以第一卷的教材要多安排时间看,早看。

  第二,有了全面的针对性复习计划,要尽量按照执行。 有了全面的针对性的复习计划或者安排,只是前提,关键是要按照既定计划去做。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凡人,是凡人就都或多或少有自己乐此不疲的爱好,我个人喜欢泡网,喜欢打游戏。司考复习的开始阶段我为了收集资料,长时间泡在网上,中间以及最后阶段我又借口劳逸结合打游戏,这些都占去了我本来不是很多的宝贵学习时间。现在大家对类似的事情应该引以为戒,这些事情一定要控制,不是不可以做,但一定要适度,司考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必须踏踏实实的复习准备才行。我认为司考复习过程中的劳逸结合是必要的,但不要玩得过多,更不能无所顾忌的娱乐,甚至不加控制地冲淡司考的主题。即使为了司考也不能无节制地泡网。

  第三,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持之以恒。 我认为,对学习方法做到 “活知识学死,死知识学活 ” 就可以。这十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还真难。从以前的律考到如今的司考,难度无疑在逐年增加,2003年的司考更体突出了注重理论和明显的客观题主观化倾向。但针对通过司考这样一个资格考试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可行的,万变不离其宗嘛。

  司考一定会考很多死知识的,而且法学各科有很多知识没有什么好讲的,就是死知识,比如程序法的内容我认为大部分都是死知识,而且司考试题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直接依据,有相当多的试题直接就是考法条本身的内容,这些都可归为死知识一类。典型的如 2003年考的仲裁法中 “ 当事人请求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哪些事项仲裁庭可以准许 ” 的那个题,你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只能瞎猜,猜对是运气,完全靠深厚理论功底分析并作对者寥寥无几。无论司考如何发展,属于考死知识的仍然占相当大比例,所以才有人把所有法条抄写三遍而通过司考者这样的特例!但大家都知道,司考涉及的法条数量非常多,如何把死知识学好呢,看或记重点法条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李建伟 博士的重点法条很出名,原因也大概在此吧。我个人认为,掌握死知识千万不能完全靠死记硬背,要活学活用。具体就是多归纳总结,多比较,学会知识的迁移。死知识也要学活,能够活学活用最好。

   活知识也好,死知识也罢,其实二者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学活与学死也是相对的,最重要最关键的还是努力付出!

  以上是我对思考的一点看法,愿可取之处与大家共勉,不足之处和大家共同吸取教训。

  作者单位: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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