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中院为瑕疵判决书开药方
2004-02-03 13:58:01
     中国法院网讯 (钱俊皓)  由于少数审判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裁判文书差错多、叙述不清、文句不精等瑕疵之病,近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瑕疵裁判文书开列五大药方。

  该院在制作裁判文书中要求:三方校签,每份裁判文书都必须由承办人、书记员、庭长三方分别校对,并在校对登记本上签名。根据谁校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奖优汰劣,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评查并通报,文书质量的好坏与承办人的奖金福利直接挂钩,一年内若有两篇裁判文书被打入最差等级的审判人员,将取消其办案资格,责令待岗学习;强练内功,开展以岗位练兵为主,专家学者辅导授课和裁判文书制作能手介绍经验为辅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规范文书格式,提高业务水平;文书公示,每年从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中挑选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精品裁判文书装订成册,对外公示,供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各界查阅,接受监督;增设附页,在附页中列出据以裁判的法律条文,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法性和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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