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堂前不尽孝 老母起诉断关系
2004-01-06 16:44:00
     中国法院网讯 (毋宝泽 孙娟琴)  因养子不尽孝,一七旬老妪三上法庭要求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1月5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会茹老太与养子何立群解除收养关系,被告何立群支付原告张会茹抚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其他各项开支2万元,并对其它财产进行了分割。

  现年70岁的张会茹系河南省灵宝市阳店镇人。结婚后,她和丈夫一直没有生育孩子。直到40岁,经亲戚劝说,在其娘家侄子何立群满月之日将其抱回家抚养。收养关系成立后,张会茹视侄子为亲子,精心照顾。在何立群19岁那年,张会茹夫妇为准备给儿子将来成亲,便倾其所有,东挪西凑,盖了一座三间两层的楼房。1987年何立群成亲后,便常因家务琐事及婆媳关系,与张会茹夫妇发生争吵。1991年7月张会茹的丈夫去世后,何立群变本加厉,对老母亲的生活起居不管不问,为此村邻及乡干部多次做工作都无济于事。无奈张会茹老太太从1997年起至2001年,先后多次找乡司法所调解并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何立群解除收养关系,终因何立群表示悔过而未能解除,但事后却依然如故。2003年1月,实在无奈的张会茹老太第三次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会茹与被告何立群及其妻常因家庭琐事和婆媳关系吵闹,致双方关系恶化,被告多年不尽赡养义务,原告三次起诉要求与被告解除收养关系应予准许。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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