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婆媳反目 法院执行各得其所
2003-12-17 15:36:17 | 来源:成都高新区法院网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廖文淑的一处房产予以查封,被执行人廖文淑于当日下午自觉履行了所欠马春芝8万余元的遗产分割余款。至此,这起历时两年的遗产执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2001年1月,四川省排球名将朱刚因病去世,其妻廖文淑起诉朱刚之母马春芝,要求对朱刚所留遗产进行分割。高新区法院判决位于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竹苑1栋8单元4楼8号的房屋归廖文淑所有,而廖文淑则应支付朱刚的母亲马春芝30万余元遗产分割款,并要求在2002年6月30日付清。廖文淑不服提起上诉,中院维持了原判。
判决生效后,廖文淑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马春芝于2002年4月4日、7月15日两次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多次做廖文淑的思想工作,但廖文淑依旧以种种理由拖延。法院遂决定强制执行廖文淑的房产,并于今年6月3日张贴公告,责令廖文淑在6月10日前迁出所居住的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竹苑1栋8单元4楼8号房屋,逾期将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逾期未搬出。
12月3日,高新区法院决定采取措施,强制被执行人搬离涉案房屋。当日上午,在该区居委会及物管处的两位同志见证下,该院依照法定程序开始搬迁房屋。中午,廖文淑通过其代理人答应下午付清余款,并请求暂时停止执行,执行法官遂决定暂时中止执行。下午16时,廖文淑委托其代理人将所欠余款全额支付给了申请人。至此,这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名人遗产分割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2001年1月,四川省排球名将朱刚因病去世,其妻廖文淑起诉朱刚之母马春芝,要求对朱刚所留遗产进行分割。高新区法院判决位于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竹苑1栋8单元4楼8号的房屋归廖文淑所有,而廖文淑则应支付朱刚的母亲马春芝30万余元遗产分割款,并要求在2002年6月30日付清。廖文淑不服提起上诉,中院维持了原判。
判决生效后,廖文淑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马春芝于2002年4月4日、7月15日两次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多次做廖文淑的思想工作,但廖文淑依旧以种种理由拖延。法院遂决定强制执行廖文淑的房产,并于今年6月3日张贴公告,责令廖文淑在6月10日前迁出所居住的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竹苑1栋8单元4楼8号房屋,逾期将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逾期未搬出。
12月3日,高新区法院决定采取措施,强制被执行人搬离涉案房屋。当日上午,在该区居委会及物管处的两位同志见证下,该院依照法定程序开始搬迁房屋。中午,廖文淑通过其代理人答应下午付清余款,并请求暂时停止执行,执行法官遂决定暂时中止执行。下午16时,廖文淑委托其代理人将所欠余款全额支付给了申请人。至此,这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名人遗产分割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