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法院为断指民工讨回救命钱
2003-12-05 10:54:35
     中国法院网讯 (黄震)  12月4日,贵州籍民工高占华高高兴兴地领走了工伤事故赔偿款。一桩“死案”由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的巧妙执行而被救活。

  此案中,被执行人和兴纸浆模塑有限公司已被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全部动产及不动产也因抵押贷款被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本案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说是“死案”。而另一方申请执行人一指已断,且患有肝炎病,急需用钱治病。经办人在查实被执行人将厂房出租享有租金收入后,由两级法院出面做第三人荔兴制模公司的工作,提前预付六、七两个月的租金1.1万元。当事人领走部分执行款回了贵州老家。

  此后,经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第三人荔兴制模公司最终同意提前支付一年的厂房租金。12月4日,申请执行人领走了余下的84520元的工伤事故赔偿款。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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