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启动 5月执结57件案
2003-11-10 16:28: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何利芳
  10月28日中午12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吕秀年从食堂打好饭回到办公室,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打开手机,一个焦急的声音传了过来:“吕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卫某正在矿山路附近。”

  “你先盯着他,我马上就到。”吕法官把饭碗往桌上一扔,对正在吃饭的副局长滕丙业和执行员刘照平说,“快走,权利人刚刚报告发现了一名被执行人。”三人冲下楼去,乘上警车呼啸着向北而去,仅仅四分钟后,被执行人卫某就被请上了警车。

  卫某系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权利人于2001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来,卫某为逃避执行,一方面将其财产低价转让于他人,另一方面有家不回,四处躲藏。法院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始终执行未果。

  今年年初,泉山区法院为加大执行力度,同时也为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执行方式方法的创新,推出了“执行110”的新举措。规定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向申请人告知自己的手机号码,保证24小时开机。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或行踪后,可及时电话通知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无论何时接到电话,均应立即联系其他执行法官在10分钟内行动。

  “执行110”实行5个月来,该院共接到权利人执行线索89件(次),按权利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执结案件57件,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鉴于卫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卫某日前联系其家人将10万元现金送至法院,两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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