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2003-09-11 09:19: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云峰
  9月10日上午,陕西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传达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以司法为民为核心的现代司法理念,今后的一切改革措施、办法,出发点必须体现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法官职业化建设,也必须以建设一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的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目标;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亲民、利民、护民”为切入点,紧密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全省法院要通过司法活动,使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在“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上的本质特征,不但很好地完成审判任务,同时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陕西高院特别强调,全省法院在今年10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清理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的任务。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