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为推进法治吉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13-07-16 16:15: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频道 | 作者:郭春雨 王洁瑜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结束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将会议精神专题向吉林省委做了汇报,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儒林就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十分重视,专门做出了批示。
王儒林在批示中指出:“依法治省是我们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略。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把依法治省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重大责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司法作风、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吉林高院已经向全省各中级法院和省高院机关各部门传达王儒林书记的批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提出要以“提高办案能力、判案不出错;转变工作作风、审案不超时;保证清正廉洁、法官不出事;推进循序渐进,高院作表率”为重点做好工作,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王儒林书记的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王儒林在批示中指出:“依法治省是我们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略。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把依法治省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重大责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司法作风、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吉林高院已经向全省各中级法院和省高院机关各部门传达王儒林书记的批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提出要以“提高办案能力、判案不出错;转变工作作风、审案不超时;保证清正廉洁、法官不出事;推进循序渐进,高院作表率”为重点做好工作,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王儒林书记的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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