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避讳“14”引发房屋纠纷
2003-09-04 08:51:59 | 来源:新华网
在房地产行业中,不少公寓楼、酒店的房产商认为13、14两个数字不吉利,给楼层编号时就跳过这两个层次,以图销售中的好彩头。但天海华庭的房产商没想到,这一做法竟引发了一幢房前后两名业主间的纠纷。昨天,两业主为此对簿公堂。
原告陈某称,去年11月,他通过中介从原业主袁某处购买了天海华庭名仕阁16层02号房子,购房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价为39.5万元,楼层为16层。陈某称,之所以会出此高价购买该房,主要是考虑到楼层较好。不料今年4月他付清房款后,经仔细核对,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实际是14层。陈某称,现在他住的1602号房子在产权证上是1402号,自己的1402室编号在天海华庭是找不到的。由于产权证与实际住房号不符,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该房原业主袁某则称,房子的编号是根据他与房产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抄写给中介的,而且陈某在购房前曾两次随中介到过现场,应该知道所买房屋的模样及实际楼层,签合同时陈某并未提出异议,因此不存在欺骗行为。
庭审结束后,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据了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原告陈某称,去年11月,他通过中介从原业主袁某处购买了天海华庭名仕阁16层02号房子,购房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价为39.5万元,楼层为16层。陈某称,之所以会出此高价购买该房,主要是考虑到楼层较好。不料今年4月他付清房款后,经仔细核对,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实际是14层。陈某称,现在他住的1602号房子在产权证上是1402号,自己的1402室编号在天海华庭是找不到的。由于产权证与实际住房号不符,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该房原业主袁某则称,房子的编号是根据他与房产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抄写给中介的,而且陈某在购房前曾两次随中介到过现场,应该知道所买房屋的模样及实际楼层,签合同时陈某并未提出异议,因此不存在欺骗行为。
庭审结束后,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据了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张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