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法院: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新举措
2003-08-05 16:16:37
中国法院网讯 (陈祥高 杜庆花) 五莲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举措、新路子,实施了 “阳光工程”认真规范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公开开庭执行程序,真正实现阳光下的执行。
今年5月份以来,除必须到执行现场的执行案件外,其它的执行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开庭执行。该程序规定首先应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由申请人举证、质证,再由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及收入情况,然后由执行人员认证,并主持双方当事人和解,经查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当庭可采取强制措施;对申请执行人未到庭的,按撤回执行申请处理,案件可中止执行;对被执行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未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行政不予和地方保护主义,避免了暗箱操作和执行人员随意性过大的问题,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五莲法院将公开开庭执行程序打印成册,执行人员人手一册,所有案件必须按本程序进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执行局按岗位目标考核扣分;擅自不按本程序公开开庭执行的,一经发现对所结卷宗一律进行重新整理装订,真正使公开开庭执行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今年5月份以来,除必须到执行现场的执行案件外,其它的执行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开庭执行。该程序规定首先应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由申请人举证、质证,再由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及收入情况,然后由执行人员认证,并主持双方当事人和解,经查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当庭可采取强制措施;对申请执行人未到庭的,按撤回执行申请处理,案件可中止执行;对被执行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未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行政不予和地方保护主义,避免了暗箱操作和执行人员随意性过大的问题,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五莲法院将公开开庭执行程序打印成册,执行人员人手一册,所有案件必须按本程序进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执行局按岗位目标考核扣分;擅自不按本程序公开开庭执行的,一经发现对所结卷宗一律进行重新整理装订,真正使公开开庭执行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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