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恋六年终成眷属 互不忍让家破人亡
2003-07-29 14:25: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银建平 陈光学
  2003年2月21日凌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企业的一幢职工宿舍楼里,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和惋惜的惨案,一对20多岁的年轻夫妻相继死亡。女的叫张红,身中37刀,全身血肉模糊,生前是泸州市某国有企业工人。男的叫刘晓,静静地躺在楼下屋外的草丛里,发现时也已气绝身亡,生前是纳溪区某企业工人。人们不禁要问,一对苦恋6年多后结成的夫妻,本应相伴终生,幸福地走过人生旅程,却为什么要过早地魂归天国呢?

  曲折迷恋

  刘晓与张红的相亲相爱是执着浪漫的,迷恋的,更是痴情的,同时也是充满曲折的。

  1994年秋,已先后参加工作的他俩,都才十八九岁,就开始从相识到自由恋爱。当他俩向人们和双方的父母公开他俩的关系时,双方的父母以年龄过小、工作时间不长,相互了解不多等等理由拒绝。而事实并非如此,真正的原因是小伙虽然长得帅气,但却在小集体企业;姑娘不仅漂亮迷人,而且是在国有大型企业,工种好,待遇高。双方父母都认为不般配。但这不但不能给他俩的恋情降温,反而使得爱火烧得更旺。工作之余,在公园里、商场内、大街上,到处都留下了他俩的身影。但是由于性格上的差异,他俩在相恋的幸福中又常常伴随着一些不愉快的事。1996年初,刘晓在张红不知的情况下,从工作岗位上报名参军,成为了一名武警战士,以期今后有一份好的工作,让张红的家人也看得起自己。刘晓参军走了,双方父母的关系缓和了,然而刘晓的思念却与日俱增,双方之间仍以书信的方式倾吐着爱恋并相互鼓励着。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张红的心却成了不可触摸的网,她的思念也不再是决堤的海,想想昔日的尴尬和苦恼,也就下定了决心。1996年5月,在他人的劝说撮合下,张红与本单位另一名男青年结婚了,身在军营的刘晓知道自己一直思念着的恋人竟然成了别人的新娘后,十分痛苦,在怒火中烧后,又十分消沉。张红知道其心情后,又多次去信鼓励、劝解、帮助,双方以后仍一直保持着正常朋友之间的通信联系。

  1997年,张红因与丈夫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刘晓知道后,又与张红开始在信上谈情说爱。

  1998年,刘晓服役期满后退伍作为正式职工仍安排在原单位工作,与张红关系更加密切。次年9月,双方不顾家人的反对,公开开始了同居生活。一方面,刘晓深深地爱着张红,另一方面却又对张红与前夫的婚事耿耿于怀。这成了他心中始终抹不去的阴影,以致造成双方尴尬或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张红冷静地提出“分手吧”,可刘晓就是不依,表示坚决爱就爱到底。

  2000年3月9日晚,刘晓到张红的寝室,向她承认错误,请求和解。在被张红拒绝后,刘晓为了表明对张红的真爱,使她能够回心转意,采取了极端的方法,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一刀将自己的左臂刺得鲜血直流,又跪地恳求张红谅解。情急之下,张红拨打了“110” 报警电话。当张红所在单位的保卫干部随后赶到调解时,刘晓不顾伤口仍在流血,当着在场人的面,再次向张红表白了自己对张红的真爱,张红也就再次原谅了他。

  苦涩婚姻

  2000年12月,苦恋了六年多的刘晓和张红终于走进了结婚的殿堂。他们的结合,不单是使自己感到快乐幸福,就是在单位和亲朋好友的眼中,也简直是珠联璧合,天生一对。他俩共同编织着美好的梦,设计着幸福爱巢的蓝图。2001年9月,他们花了数万元钱在单位购买了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又用了几万元钱搞装修。这不仅花光了他俩的所有积蓄,而且还欠下几万元债务。为了尽快偿还债务,夫妻俩就收入的自用和偿还订出了计划。

  随着婚姻时间的增加,夫妻间的相互认识和了解就更加具体,恋爱时的优点成了婚后的缺点,恋爱时隐藏的缺点变成了不能容忍的错误。并且双方各有主张、互不相让,再加上有限的收入偿还债务以后,使得喜欢对外交往但囊中羞涩的刘晓经常在朋友面前显得捉肘见襟,十分难堪,甚至觉得无地自容。有时醉酒后回到家里免不了平白无故发火泄气,导致夫妻争执。争执中,刘晓时不时翻出张红与前夫的婚史。每当提及此事,双方矛盾就会加深升级,甚至争吵、打斗、冷战。尽管每次事后刘晓都作出要坚决悔改的承诺,但经常的争吵,使张红对这桩婚姻失去了信心,遂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2002年11月16日凌晨,刘晓在外和朋友喝酒后回到家中,要已睡觉的张红起床为他泡方便面充饥。张红不从,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刘晓遂趁着酒性,双手抓着张红的脚,将其倒悬在自己所住八楼宿舍的窗外进行恐吓,稍后才将张红拖回室内。当日凌晨,惊魂未定的张红又与刘晓谈到了离婚之事,并由刘晓执笔起草了离婚协议,但因对财产和债务未达成一致协议而作罢。张红不敢再和刘晓同室居住,不久便搬回父亲家中。刘晓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感到后悔,于11月27日向张红写了“再也不打老婆”的书面保证后,要张红回家,请求和解。但这一次,张红已下定了决心,再也不谅解刘晓了。因为她不仅仅是看透了刘晓的反复无常,更重要的是她已经心存恐惧。只怕有一天……

  无奈抉择

  2002年12月26日,张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刘晓离婚。刘晓收到应诉通知书和张红的起诉状后,委托了律师进行应诉答辩称:夫妻关系并未破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该说,对刘晓要求与张红和好的愿望本无可厚非,只要是出于真诚,张红又接受,破镜重圆是完全可能的,但遗憾的是,在答辩中和以后的诉讼中,刘晓没有实事求是地面对与张红的隔阂和矛盾,没有与张红进行真诚的沟通,而是对相互间的争执和打斗及感情伤害问题,简单地认为张红未能提供证据而一概予以否认。就单纯的诉讼活动而言,或许张红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其主张难以得到法官的认可,刘晓可能胜诉。但他却忽略了婚姻生活的“人身权”、“相互性”、和“围城性”,自欺欺人地以其他人不知情或不能证明来否认夫妻之间已经实际存在的感情危机和冲突。

  2003年1月7日,法院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法庭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较好,在共同生活中发生一定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但原告消极对待,其方式不当。原告提出被告曾打原告引起夫妻感情破裂,未提供有证明力的证据,故对其主张不予支持。在当场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法庭当庭作出“驳回原告张红要求与被告刘晓离婚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哀莫大于心死。刘晓赢了官司,但并没有因此而赢得张红的心,相反,刘晓在诉讼中不恰当的言行,更是坚定了张红与其分道扬镳的决心。据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张红一审败诉后,既没有提出上诉,也没有和刘晓和好,而是一直住在自己的父亲家里。刘晓多次前往劝解,请求原谅,表示真正彻底改正,然而,张红的心却已经死了。

  凌晨惨案

  2003年2月21日凌晨,正在熟睡中的张华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电话是张红打来的。张红在电话中惊恐地告诉姐姐张华,说刘晓刚才在电话中说要找她有事。因她们的父亲不在家,家中只有张红一人,她怕刘晓借机生事,要张华立即去与她为伴,以避免意外。张华立即起床穿好衣服后,又给张红打电话,以叫她在家静心等候。可接电话的却是刘晓。张华问:“你是怎么进去的”。“你莫管”,刘晓说。张华劝刘晓“不要乱来哟”,刘晓未答话就把电话给挂了。张华再打电话时,却没有人接了,她又立即打张红的手机,仍无人接。张华更加感到不安,于是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到事发的某单位宿舍楼下时,张华也正好赶到。这里的四周静悄悄的,只有五楼张红现在住房的窗口还亮着灯。他们快步跑上楼去,当张华颤抖着手,用钥匙打开门时,眼前的惨状把他们惊呆了:张红仰面躺在客厅的地上,全身血肉模糊。室内还有一把血淋淋的菜刀和一把水果尖刀,而且水果尖刀已经弯曲,四面墙壁溅有鲜血,浓浓的血腥味使人透不过气来,屋子的门全被打开,屋子里没有刘晓和其他任何人。随后赶到的“120”医师检验,张红已经死亡。民警立即对室外进行搜索,在楼下的草丛里,发现了已经死亡的刘晓。

  接到凶案报告后赶到现场的刑侦技术人员经现场勘察,张红身中37刀,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凶器为现场所留的菜刀和水果尖刀;刘晓系高空坠落,导致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刑侦人员还发现:张红死亡前居住的房屋门锁没有撬、砸痕迹,室外楼梯间花窗上一至五楼有明显的攀爬痕印,阳台和窗框上有鞋印和指纹;另一卧室有一串通向窗外的带血鞋印,现场无其他入室痕迹。根据现场勘察、尸体检验及现场走访所获材料分析证实,刘晓于事发当晚与几个朋友在外喝啤酒至凌晨1时左右借故离开,到了张红的住处,采取攀爬宿舍楼梯间的方式,进入张红室内,与张红发生争吵,随后持水果刀和菜刀将张红杀死,自己接着跳楼身亡。因刘晓已经死亡,公安机关遂依法决定对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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