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法院:规范司法文书制作出实招
2003-07-27 15:34:53
     中国法院网讯 (王永亮)  原阳法院将规范司法文书制作作为司法大检查的重要措施明确了规范司法文书制作的四项标准。

  一是、把握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要准确。二是、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要充分。法官在注重法律适用的论证和说理的同时,也要注重事实认定的说理。要将所适用的证据规则及理由表述清楚,在司法文书制作过程中要体现重点突出和整体的综合。三是、论证裁判文书要有针对性、全面性、逻辑性、公平性。针对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争议焦点展开论述和针对具体案件的具体特点进行说理;表述裁判理由要完整;再次,裁判理由的论述必须讲究逻辑性裁判文书的事实、理论、和结论之间必须存在严密的逻辑关系,使裁判文书的论理符合逻辑规则;最后,要注意公平性。裁判文书使用语言要中立、公允,对双方当事人都要做到支持有据、反驳有理。四是、要防止出现常识性错误。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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