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为何撤诉增多
2002-03-20 15:59:10
  目前,基层法院行政审判中普遍存在案件撤诉增多的现象,分析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方面:

  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裁判问题突出。一些行政机关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没有摆正权与法的关系,拒不履行法院裁判,以致不少法院不轻易判决行政案件;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多在案件判决前就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为了避免承担败诉的风险,减少在社会上负面影响,行政机关往往在法院作出判决前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并多方动员原告撤诉;行政案件处理难度大,涉及面广,一些基层法院采用“先调解,后审理”的错误做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一些法院考虑行政案件难审、难执行等因素,仍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尽量让原告主动答应撤诉,避免开庭审理。

  行政案件撤诉居高现象严重阻碍了行政诉讼的开展,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不利于司法公正。为此,笔者建议: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促使其严格依法行政;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敢于排除各种因素干扰,对行政案件要依法审理判决,尽量减少撤诉率。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