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各项部署,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的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司法公开的重大意义,努力使司法公开成为每个法院、每个法官的自觉行动。
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职责,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审判活动、知悉审判工作信息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又严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尊重司法规律,制定出台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司法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司法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
既注重程序事项的公开,也注重实体内容的公开;既注重案件审理信息的公开,也注重司法政务信息的公开;既注重运用传统的公开方式,又注重运用新媒体,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立足群众司法需求,依法及时公开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最关注、最希望了解的信息。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让司法公开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提出,要在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的基础上,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确立"智慧法院"建设目标,促进提升司法公开水平。
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
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形成了以办公内网、法院专网、外部专网、互联网和涉密内网为纽带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支持司法服务、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的十类应用系统。
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具有"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六项特征。
智慧法院:
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
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自2013年开始,相继建立了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
推进立案公开。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
推进庭审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
推进裁判标准公开。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指导性文件,指导各级法院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审理各类案件。
推进裁判理由公开。深化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制定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注重释疑解惑,反映各方当事人意见,阐述当事人举证、质证内容,公开证据采信情况及理由,反映律师意见并阐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全面列举适用的法律条文,切实提升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权威性。
推进司法政务公开。定期发布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公报和审判工作白皮书,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向社会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司法信息,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推进诉讼服务公开。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客户端、12368热线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和电子送达工作。
加强司法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研究出台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应公开信息的范围界限、时限要求。强化对下监督和分类指导,研究建立司法公开考核体系,加强对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当事人有关信息的保护。
适应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新形势,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人工智能促进统一裁判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