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力审判即哈巴罗夫斯克审判(the trial of Harbarovsk),由前苏联政府对日本原关东军在战争期间实施的细菌战罪行进行审判。山田乙三、川岛清等12名战犯分别被处以2至25年徒刑。
沈阳特别军事法庭  1956年4月,中国政府成立特别军事法庭于当年6月-7月间,分别在山西省的太原和辽宁省的沈阳两地开庭,对45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包括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武部六藏等36名战犯均在沈阳审判。沈阳是这次审判的主审地。
美国占领区及东京丸之内军事法庭
太原特别军事法庭根据  根据1956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1956年6月9日至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对铃木启久、富永顺太郎、城野宏、武部六藏等四个案件的45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1956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沈阳特别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对日本前陆军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主要战犯进行审判。这是中国人民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在中国的土地上,由中国人担任审判官,不受任何外来干扰审判外国侵略者,是当时发生在中国大地上令世界瞩目的大事。
南京军事法庭  位于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现为钟山宾馆黄埔厅礼堂。1946年2月起,南京审判侵华日军战犯军事法庭在这里对制造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主犯谷寿夫、乙级战犯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岩等人进行了正义的审判。庭长石美瑜任审判长,宋书同、李元庆、葛召棠、叶在增任审判官。为了纪念抗日战争,南京政府逐渐对该遗址恢复原貌,供后人参观。
日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6年1月19日,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又称东京审判)。由美国、中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印度和菲律宾这些胜利的同盟国共同任命法官审理。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1946年初,盟军中国战区参谋长兼驻华美军司令魏德迈将军奉命在上海组建的美军军事法庭,地点就设在提篮桥监狱。1946年1月24日上午,美军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审判18名日本战犯,审判过程向全球广播。经过几次庭审,2月28日法庭对18名日本战犯作出宣判,判处镝木正隆等5人死刑,除一人无罪释放外,其余从1年半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除了这一批外,此后又对29名日本战犯进行过多次审判。上海提篮桥监狱是中国境内第一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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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光审判
西贡审判
马尼拉军事法庭  马尼拉审判  1945年9月16日,在东京审判开始前,远东盟军马尼拉军事法庭在庄重的气氛中开庭。审讯的第一个战犯是号称“马来之虎”的山下奉文。过一个多月的审理,1945年12月8日下午,马尼拉军事法庭对山下奉文做出绞刑判决。1946年2月23日,山下奉文被押上由日本战俘制作的绞架执行了死刑。
槟城审判、柔佛审判
仰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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