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处理好了,过年也安然些”
2025-01-27 10:52: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志佳
1月25日,陈某向某物业公司转账2900元。经过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承办人苦口婆心地劝说,1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终于在过年之前审理结案。
陈某是某小区业主,其与某物业公司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但其2022年、2023年两年的物业费2928元一直没有给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给他发信息,他也很少及时回复。无奈之下,物业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起诉至建始县法院。
电话中,陈某对应该支付2928元物业费无异议,但对承办人关于怎么给付提问,他却语焉不详。承办人通过微信、手机短信给他做工作,他也很少回复,调解工作遇到困难。
不能调解,就择日开庭吧。1月22日,承办人通过微信向陈某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定于2025年2月5日(正月初八)上午十点开庭。
虽然如此,作为土生土长的建始人,承办人知道还有部分建始人忌讳一年伊始(尤其正月十五之前)就上法庭打官司。如何尽量避免正月初八开庭呢?除了调解,没有其他办法。
回不回复是他的事,给他说不说利弊是法院的事,承办人于是继续给陈某发微信:“法院案件多,不可能正月不开庭,除非案件提前调解了”
“事情处理好了,心里没有烦心事,过年也安然些”
“如果有一天,你正要出去挣钱的时候,突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买不到高铁票,那该如何是好?”
“有钱钱交接,无钱话交接,面对现实,没有什么商量不好的”
......
功夫不负有心人。1月25日,1月25日,陈某向某物业公司转账2900元,物业公司申请撤诉并放弃余款28元。一件物业合同纠纷案,在过年之前审理结案。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