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新收民事案件10032件,同比下降7.37%。“法院新收民事案件的下降,得益于市委政法委推出的‘三三四’大调解模式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相融合,激活基层解纷一池‘活水’!”辉县市法院院长刘志飞说。
辉县市法院干警送法到乡村。
辉县市法院法官为乡镇调解员讲课。
辉县市法院法官与村委会干部调解纠纷。
辉县市法院法官联手乡镇调解员勘验现场化解纠纷。
激活基层解纷网络
“三三四”大调解即通过推进基层治理,“抓前端、治未病”,构建县、乡、村“三级互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访调、警调、诉调、检调“四元驱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化解一件、解决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2024年7月,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辉县市法院依据“三三四”大调解机制相关要求,将该案分流委派到西平罗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员经过多次交流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于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不在辉县市,无法直接面对面签署协议,调解员借助人民调解平台,指导双方当事人使用线上平台进行签字确认。随后,通过法院的司法确认程序,该调解协议获得司法确认。
如何将“三三四”调解模式融入诉前调解?如何让“三三四”大调解助力法庭赋能基层治理?辉县市法院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从诉前引导、立案前委派分流到延伸调解指导、优化司法确认流程,建立一整套工作机制,并与辖区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精准对接,分流诉前调解案件,“双向奔赴”将案件化解在诉前。
辉县市法院在7个人民法庭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一个法庭,解决法庭诉调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制定了《特邀调解员考核方案》,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建立调解员督促债务人履行机制,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的同时,降低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
法庭在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下,发挥调解平台作用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活动,邀请综治、司法、派出所、村(社区)等49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调解平台,实现调解资源下沉、纠纷“一站式”调处。
“我们注重依据‘三三四’大调解模式,做实基础、做强基层,努力发挥人民法庭定分止争的司法功能,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辉县市法院副院长程淑芳说。
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辉县市法院薄壁人民法庭庭长刘东升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基层调解组织存在调解成功率较低、个别村干部重视不够等现象,还有许多调解员反映虽然积累了一些调解心得,但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在调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类案件时有心无力、无处下手。
鉴于这种情况,刘东升与辖区两个乡镇司法所联系商定,在辖区开展“三三四”大调解工作培训会。
培训当天,辖区调解员及下辖行政村干部悉数到场,大家如赶“法治大集”。刘东升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常见纠纷类型的注意事项,增强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的思想意识,在基层工作中更好地宣传法律知识和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一堂培训课如甘霖滋润心田,让调解员“心中有谱,手上有招”,将矛盾纠纷化解做实做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发挥好人民调解的作用,让“三三四”大调解模式落地生根。
辉县市法院依托“三三四”大调解模式,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即“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力量,筑牢基层治理根基。又结合实际把解纷资源“引进来”,参与成讼案件化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诉前纠纷解决合力。2024年办理诉前调解案件8120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30.91%,较2023年同期上升了8.03%。
形成基层调解合力
近日,一起因彩礼问题引发的情感纠纷,经过辉县市矛调中心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赵某与张某2019年相识相恋,2024年7月,在媒人的见证下,赵某给张某6万元作为部分彩礼,后二人因剩余彩礼的给付时间产生矛盾,张某逐渐疏远赵某,最终向其提出分手。赵某认为既然二人无法结婚,张某应将前期的6万元彩礼钱全额返还,张某表示不同意返还,赵某便将张某诉至法院。
法官经过分析研判,认为案件有调解的可能,便将案件分流至辉县市矛盾调解中心先行调解。矛调中心根据此案属性将其交付至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进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在和双方充分沟通后将双方约至矛调中心进行当面调解。调解员采用绘画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双方的绘画成品进行心理剖析,引导双方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对方。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和专业的心理疏导下,双方均意识到自身问题所在,赵某表示愿意撤回起诉,二人选择重归于好。
“离婚案件是人民法庭受理较多的案件类型,处理不好易转化为刑事案件,在诉调对接机制下,让案件回溯到发生地进行调解,调解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实现案结事了,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刘东升颇有感触地说。
孟庄人民法庭庭长范运霞介绍,通过“三三四”大调解工作机制,“法庭﹢”的调解合力更强了,解纷“朋友圈”更多了,诉调对接更流畅了……
“事有人管、理有人评,管得及时、调得有效,才能最大程度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少,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辉县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浩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