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100多万元的劳务费,都拿到啦!
2025-01-26 11:02: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柏巍 古钰镜
 

  1月22日,是北方的农历小年,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王俊华法官刚到办公室就拿起了电话,因为他的心里一直惦记着27名农民工的劳务费问题。

  “怎么样,咸大爷,钱拿到了吗?”

  “拿到了,拿到了。谢谢你们啊,我们有外地的工友都回家过年了,今年也好跟家里交代了。”

  回想一个月前,老咸的脸上可没有一丝喜悦。

  元旦前夕,老咸、老邹、老刘三人带着其他24名工友的期盼来到法院。

  “法官,他们就是不想给钱,拖欠劳务费的事情这么清楚,之前对方还上诉,摆明了是故意拖延。”老咸越说越愤慨。

  “100多万元啊,我们活也干的挺好的,我们农民工挣点钱不容易。”老刘手里拿着判决书,说到激动处两眼泛红。

  “我们这次到法院来就是想问问,眼看过年了,什么时候能拿到钱。”老邹期盼地看着眼前的执行法官。

  “放心吧大爷,我们前期也做了一些工作,现在对方想要和解,今天就是要征求一下你们的意见。”王俊华回应道。

  数年前,老咸和其他工友一共27人,在敦化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劳务,建筑公司一直拖欠劳务费累计100多万元。

  老咸等人为了维护权益,将该建筑公司诉至法院,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老咸等人的诉求,建筑公司却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

  因案件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敦化法院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立案、快速流转”程序。

  王俊华发现建筑公司已经被二审法院冻结了部分财产,但远不足以支付全额的执行款,于是他决定快速展开线上和线下查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清查。

  清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公司账户上还有200多万元,王俊华立即对上述财产进行保全。

  为了尽快让农民工拿到拖欠的劳务费,王俊华决定再次联系建筑公司的代理人。

  “你们被冻结现金流,会影响后续的日常经营。”

  “作为建筑公司,这么拖欠别人劳动报酬,其他劳动者还能愿意给你们干活吗?”

  ……

  从法律规定到企业运营的诚信原则,从劳动者的日常辛劳到年终的归乡之情,王俊华从多方面对公司进行释法说理,建筑公司负责人的态度慢慢发生转变,希望同老咸等人和解,本案终于有了转机。

  听了法官的话,老咸三人随即开口:“我们就想实实在在的拿到属于自己的钱,我们同意和解。”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王俊华挂断电话,回想老咸兴奋的声音,心中想到:胜诉权益不能只体现在判决书上,更应该流淌在当事人的心里。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