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委出台意见支持人民法庭工作
2025-01-26 09:04: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朱淑萍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委出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支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庭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中展现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大作为。
《意见》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绍兴市奋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现代化新路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目标,从十个方面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指明方向、锚定目标、压实责任、凝聚合力。
《意见》明确,市、县两级党委要定期听取人民法庭建设情况汇报,各级党委要建立常态化研究部署机制,加大对人民法庭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全面加强法庭队伍建设,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完善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加强法庭工作人员职业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推动打造一批具有绍兴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意见》要求,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风险预警通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社会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参与的社会治理联调联防体系;要持续深化“双向派驻”、“一庭两所”、类型化纠纷专项预防治理等工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分流化解流程;要因地制宜推进村社共享法庭与村社社会治理工作室职能融合,汇聚村社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员等解纷力量,推动共享法庭建设提质增效。
《意见》还提出要全面落实人民法庭“一件事”改革和“调立审执破”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无差别诉讼服务体系,积极构建支持人民法庭执行破难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法庭智能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