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教育孩子也得依法!
2025-01-08 09:14: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屠少萌
谁说管教孩子只是家务事?暴力管教或者不管不顾,都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发“令”禁止!
2024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收到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申请人是一名读初中的少年小李。法庭调查后发现,小李父亲从其上小学开始,就对其高压严管,经常以扇耳光、打脑袋、踢踹身体,甚至用皮带抽打身体等方式殴打小李,小李曾因被打破头皮而送医缝合,曾被打得全身多处受伤而报警。在学校警告、警察教育之后,小李父亲依然我行我素。海淀区法院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小李父亲对小李实施家暴,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暴力管教为法律所明令禁止,相反,对孩子不管不顾,做甩手掌柜,也同样在被禁止之列。
在人民法院案例库中,有这样一个案例。胡某和陈某离婚后,年仅8岁的女儿胡小某随母亲陈某生活。但陈某再婚后,胡小某便被全托给保姆单独照护居住。胡某起诉请求拿回孩子抚养权,但在征询孩子本人意愿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驳回了胡某的诉讼请求,并向陈某发出了“家庭教育令”,指出其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委托保姆单独照护年幼女儿,是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无正当理由不得委托”的禁止性规定,应予纠正,裁定其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并要求其与女儿同住,由自己或近亲属亲自养育、陪伴孩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2025年1月1日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三周年纪念日。广大家长应牢记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立德树人。让我们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加强亲子陪伴,夫妻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相互促进,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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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