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为“省”油费竟盗油?两被告人均获刑罚
2025-01-07 10:33: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凯 甘兆扬
 

  1月3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鲍某、周某均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鲍某、周某二人名下均有挖机,为节省挖机油费,两被告人经商议后决定偷盗柴油,以供自己的挖机使用。2024年4月11日晚,两被告人驾车携带偷油工具,合伙盗窃停放于某工地旁的挖机内的柴油,共盗得八桶柴油。

  4月12日凌晨,两被告人在返回途中发现停放在路边的一台挖机,遂采取同样方式盗窃该挖机内的柴油,在作案时被巡逻民警当场发现,两人随即弃车、弃油逃跑。公安机关现场查扣二人所盗柴油共计223.3公斤。

  经认定,两被告人所盗柴油价值2076元。

  案发后,两被告人于12日当天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了其罪行。到案后,两被告人主动赔偿两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被盗柴油被公安机关依法发还两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鲍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次合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两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两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赔偿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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