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通报建院十年改革创新实践成果答记者问
2024-12-30 22:04: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问题1:李院长您好,刚才您提到四中院通过涉外审判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我们知道,做好涉外审判工作离不开优秀的人才,想请您介绍一下,四中院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

  李迎新: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们总结的好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并重。我们制定出台《突出党建引领 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等系列制度规范,积极创树“五学五创、学创先锋”党建品牌,确保涉外审判人才培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推动执法办案和调查研究深度融合。优先推荐青年人才交流到上级机关、涉外相关工作机构增长见识、提升本领。加强精品案例培育,深化涉外审判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近些年我院涌现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等优秀调研人才近10人。

  三是加强分类研修和靶向培训。建立“四中知学堂”“智汇堂”“自讲堂”等分类培训与研修平台,创新设立“国商法谈”“国商论坛”,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开设相应的特色前沿课程,并向全市法院和天津、石家庄等地法院同步进行网络直播授课,协同提升京津冀三地法院干警能力水平。

  四是注重对内交流和国际合作。先后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先后接待来自金砖五国、上合组织国家等13个国家和地区超过200名法官来访,并积极推荐资深法官参加商事法院常设国际论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等国际学术研讨活动,努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世界眼光的高层次涉外审判人才。

  问题2:我们看到了这十年四中院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斐然的成绩,请问,站在建院十年的新起点上,未来四中院对自身改革发展有什么期待和展望?

  单国钧:十年弹指一挥间,四中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改革要求和人民期盼,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站在十年的新起点上,需要实现新的跨越发展。一方面,四中院要自觉维护“国之大者”,立足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和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要求,紧扣职能作用发挥这个“关键点”,高标准建设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和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持续将涉外审判工作做大做强做出影响力,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平等和有效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国际司法话语权和打造国际商事纠纷纠纷解决优选地。同时,要更好发挥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涉互联网案件审判等各项特色审判职能,努力做到一马当先、走在前列,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北京篇章贡献司法力量。另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坚持“党建引领、调研贯穿、管理支撑、队伍保障、精品战略”的基本工作思路,关键是锻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更加突出的干警队伍。通过实战练兵、多元培训、经常总结、深入研究,培养出更多领军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并推动形成更多人才和更多精品案例、精品调研、精品机制之间相互促成的良性互动关系,最终落实为更扎实的司法实践、更具实效的创新举措和更出彩的工作业绩,展现出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的显著成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