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建院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2019-12-30 14:34: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付金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郭泽晋

  2014年的12月30日,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正式挂牌成立。今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五年来各项改革成效、跨区划法院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十大影响力案例。

  通报显示,五年来,北京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572件,审结17006件,结案率96.8%,其中以重大金融保险纠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为主体的民商事案件5371件,占30.6%;以北京市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9126件,占51.9%;以特殊重大主体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走私类案件为主体的刑事案件227件,占1.3%;执行案件2848件,占16.2%。

  据介绍,五年来,北京四中院制定《整建制改革试点框架意见》《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等重要改革制度30余项,创设“立保同步”、“侦控辩审”联席机制、法律监督机制等重大机制创新10余项,改革的整体效能稳步提升。在案件管辖范围上,跨行政区划法院独特职能作用正在不断显现。北京四中院经最高法院指定,受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环境保护类行政案件上诉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迈出实质性一步。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和仲裁司法审查类案件,同时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上诉法院之一,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和强化网络规则治理贡献力量。

  通报指出,北京四中院从五个方面发挥职能优势,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一是创新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执法办案“五项难题”。二是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五年来共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69件,涉案标的1239亿元。三是加强涉外商事案件审判,服务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设。五年来,共受理涉外商事案件1290件,涉及75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有效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助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贡献力量。四是强化公益诉讼职能,守卫碧水蓝天。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21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18件。坚持创新裁判模式,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损害赔偿诉讼机制改革,探索替代性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创新适用公益信托责任承担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五是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站位,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成绩属于过往,前途任重道远。党组书记、院长刘毅表示,北京四中院要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以制度巩固改革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法院建设,夯实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基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为跨区法院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发布会上发布的十大影响力案件包含了全国首例问题跑道案、全国首例查封飞机案、首例天津环保行政上诉案、立马水泥厂关停案、全国首例撤销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案、本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走私医疗器械系列案、花椒直播被诉网络侵权案以及挂牌成立后首案等,社会影响力大,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郭媛媛,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正斌、毕雁英、张雪梅、卫爱民、马亚南、毕文胜、朱建岳、刘颖、张丽霞、武长亮、林雪梅、段淑珍,北京市政协委员金莲淑、高警兵等15位代表委员参加了发布会。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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