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在一起七旬老太非法占有房屋执行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系七旬独居老人、多次规劝仍拒不搬离的情况,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与“心理辅导”相结合,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让执行工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大化。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16日,魏某(出租方)与谢某某(承租方)签订了《租房合同》,由谢某某承租原告魏某所有的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某地房屋用于居住,租赁期限自2022年10月16日至2027年10月15日止,1年租金2200元,先付后住。合同签订后,谢某某付了到2023年10月15日一年的租金,2023年10月15日起经魏某多方催促谢某某仍拒不支付租金。后魏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解除魏某与谢某某签订的《租房合同》,谢某某十日内腾退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某地房屋。判决生效以后谢某某未履行腾退义务,2024年9月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屡次受阻 强制腾退遇难题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谢某某现已71岁,眉山市彭山区人,其亲人均在成都市郫都区居住,谢某某在东坡区无亲无故,也没有收入来源,称案涉房屋是自己兄长留给自己的,任何人都不能让她搬离。
法官第一次到案涉房屋张贴执行通知书、腾退公告时,谢某某态度非常激动,拒不腾退。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谢某某儿子,希望其协助,但其儿子称谢某某不愿搬到成都和他们居住,自己到眉山接她几次,都被谢某某拒绝,现表示无能为力。
考虑到谢某某年事已高,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便建议房东先对该套房屋断水断电。
经观察,在这两个月时间里,谢某某宁愿每天到社区厕所接水、点蜡烛照明,并且早出晚归捡拾垃圾规避和执行法官碰头也不愿搬离。
一波三折 部门配合聚合力
经过对被执行人上述行为分析,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性格可能较为偏执不会自动搬离,遂同意房东换锁的请求。
12月2日下午,在执行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房东对案涉房屋门锁进行了更换。更换房锁后,执行法官几经周折找到了沿街捡拾垃圾的谢某某,欲将其送至儿子成都家中,被谢某某拒绝。
其儿子得知后担心谢某某到成都后也会自行离开,遂称除非谢某某自愿,否则不愿意向法院提供地址。谢某某见房东门锁已换便转而要求留宿在屋外。
执行法官意识到解决执行难题,还得多部门联动,便立即联系了派出所和民政部门。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仍未说服其子到眉山接谢某某,现场工作人员担心老人晚上受凉,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提议将谢某某送到救助站,再想办理联系她的亲人。
在执行法官和民警接近2小时的耐心劝说下,谢某某终于同意去救助站。
善意执行 法理结合解心结
在交谈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谢某某早在八十年代就和丈夫离婚,经历二婚后,感情仍不幸福,内心存在着被儿子嫌弃的情况。执行法官认为要想让谢某某回到儿子身边,首先得打开其心结。
东坡法院向上级法院求助,邀请到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林苹对谢某某进行心理疏导,通过林苹耐心的引导下,谢某某终于说出了几十年的情感波折,以及遭受到了太多原有生活环境中流言蜚语、所以她孤身一人到了东坡区居住,加上她认为房东对她缺乏尊敬,所以她不肯搬离。
在林苹循序渐进的沟通后,谢某某的心结终被打开,说出了思念亲人的想法,并同意搬离租住房屋,愿意去往成都和儿子居住。林苹离开时,谢老太还感激的紧紧握住她的手。
听说谢某某愿意回到自己身边,谢某某儿子12月3日下午就到救助站准备接回谢某某。“谢谢你们,以后有空你们要来看看我。”临走时,谢某某向执行法官与救助站工作人员致谢。
强制执行是执行工作的重心,善意文明执行则考验积极履职的水平。12月8日,谢某某儿子向执行法官发来了谢某某的生活照片,谢老太穿上了新的羽绒服,居住环境宽敞明亮,谢老太还新办理了电话号码,专门打电话再次向执行法官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