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召开丁宇翔法官先进事迹新闻发布会
2024-12-05 15:14: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房稀杰 张璐璐
 

  2024年12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丁宇翔的先进事迹。11.jpg

  丁宇翔,中共党员。2006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21年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丁宇翔成为北京金融法院首批任命的25名员额法官之一,现任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

  丁宇翔在人民法院工作超过18年,累计审结案件2300余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24年度法治人物、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首都劳动奖章、2018-2023年度北京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法院模范法官、北京法院为民榜样等荣誉。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牛晓锐介绍,丁宇翔同志是北京金融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杰出代表,是金融强国建设进程中涌现出的“专精特新”法官,是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的专业带头人和积极参与者,也是心系民生、守护老百姓钱袋子的司法卫士。他与时代同行,用专业审判厘定金融市场权利义务、树立新兴领域行为规则;与改革同进,以创新思维推动金融纠纷有效化解、助力改革效能持续释放;与人民同心,以高度的共情和担当守护老百姓钱袋子、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信仰同在,发挥党员干部头雁作用、引领金融法治精神薪火传承。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邢会强表示,金融审判是一个兼具专业性和创新性的领域,丁宇翔法官作为实务界的专家,在案件办理中展现出的站位和智慧令人赞叹。而其在审判之余笔耕不辍,发表的不少有价值的专业文章和书籍,回应社会实践对理论的需求,更为金融审判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发展部主任周艳高度赞扬了丁宇翔法官为推动会计师行业规范发展做出的杰出贡献。她指出,丁宇翔法官审理的“蓝石资产案”,科学合理、精准厘定各被告的责任范围,具有极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他撰写的判决书闪耀着理性光辉,提示所有会计师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她表示,在丁宇翔法官身上,看到了金融法官的至精至卓,看到了北京法院法官的法治匠心。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颖表示,丁宇翔法官在审理其所代理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时,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和深厚的人文关怀,令她十分动容。丁宇翔法官在案件办理中体现出的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真真切切地让当事人感受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丁宇翔从始至终展现出来负责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专业能力、不愿辜负当事人期望的同理心,激励着同样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律师们,是大家都想遇到的法官。

  发布会上,丁宇翔介绍了自己的成长之路。他表示,自己个人的成长和职业的发展得益于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机遇和首都法院这片沃土的培养。十八年的审判经历,让自己更加理解了“如我在诉”的真意,它不仅是感同身受的力量,也是法律人文关怀的体现,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感共鸣和新时代法律精神的交融。今后将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不断提升自我,勇于担当,以公正、高效的案件审判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微薄之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丽明指出,丁宇翔同志对党忠诚,具有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具有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实干担当,具有赤诚奉献的敬业精神;严于律己,具有廉洁奉公的职业操守。北京高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发布《关于学习宣传丁宇翔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市法院广大干警以丁宇翔同志为榜样,见贤思齐、履职尽责,持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奋力在法院工作现代化上一马当先、走在前列,为谱写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北京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石油城区分公司金融街加油站站长杜岩,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地铁运营三分公司鼓楼大街站区三级专家杨华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后,丁宇翔作为审判长,与法官李方、郝笛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A公司诉被告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该案原告A公司于2015年12月认购了某上市公司股票共计9万余股,并为此支付了4.9亿元认购款。2022年6月,A公司与某上市公司股东即本案被告B公司签订《协议书》,主要就原告拟减持其持有的前述全部9万余股某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安排以及被告向某上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价款事宜,达成一致约定。后原告减持完毕全部认购股份,根据《协议书》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承担补偿义务。但被告仅支付了3000万余补偿款,其余补偿款至今未付。故双方发生争议,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根据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

  庭审中,审判长丁宇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系列协议书之间的关系以及效力、损失赔偿范围、收益补偿款及迟延履行金是否合理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辩论意见。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摄影:董岳 杨瀚文)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