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大“民生” 新泰法院高效联调暖人心
2024-11-26 14:28: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武宁
 

  “没想到被拖欠多年的物业费这么快就拿到了,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真是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啊。”某物业公司负责人连连感叹道。

  近期,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与仲裁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创新,构建“法官+仲裁员”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实现仲裁、诉前调解优势互补、协同高效,仅用5天时间,成功将188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物业费久拖不付,诉前调解为您支招

  新泰某小区上百户业主因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拒交物业管理费,该物业公司催收无果后起诉至新泰法院,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

  “收到物业公司网上提交的诉讼材料后,考虑到该批案件案涉人数多、影响大,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事件,我们及时通过电话、微信与被诉业主沟通,起初,业主们态度坚决,不同意与物业公司和解。”速裁法官刘守新说到。

  “小区周围环境嘈杂,物业公司也不加以制止,不能保证我们业主良好的居住环境,我们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不满意。”

  “我们常年在外地居住,也就过年过节回来住几天,一年也住不了几个月,物业公司应减半收取物业费。”

  “垃圾桶就放在电梯门口,清理又不及时,天天都要捂着鼻子进出电梯,太脏了!”

  ……

  了解到业主们拒缴物业费主要是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刘守新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针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与困惑做出细致解答,经过释法明理,业主们的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可以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刘守新法官将该批案件委派至仲裁服务中心进行调解。

  联动联调有成效,定分止争促和解

  “我们仲裁服务中心接到这批案件后,跟法官共同组织了物业公司与业主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针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情理并蓄地进行劝解疏导,同时,敦促公司重视业主诉求,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经过调解,涉诉业主们也感受到物业公司的诚意,表示同意缴纳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我们的工作总算没有白做。”仲裁服务中心仲裁员田茂迎说到。

  “之前为了催缴物业费的事,我们物业上没少费劲,物业费收不起来,小区各种维修、改造工作都没法到位,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我们跟小区业主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僵。实在没办法了才起诉到法院,没想到5天时间,诉讼前就给处理完了,真是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业主们这几天把拖欠的物业费都交上了,下一步,我们物业将投入人力、财力修复公用设施,紧紧围绕业主需求,不断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刘主任激动地说到。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针对物业纠纷多发的新趋势,新泰法院积极探索,以“仲裁+调解”衔接为核心,构建仲裁、调解、诉讼等优势互补、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多元解纷机制,对受理的物业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优先委派给仲裁调解,速裁法官全程跟进指导,联手将纠纷化解诉前。

  同时,对经过过滤后仍未能解决的物业纠纷,选择典型案件进行“示范调解”“示范判决”,树立同类案件裁判样板,及时回应其他物业纠纷当事人的裁判预期,并据此开展后续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审结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新泰法院委派仲裁调解案件319件,调解成功204件,调解成功率达64%,通过“示范调解”引导案件调撤93件,调撤率81%。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