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婚恋交友平台的日益火爆,人们寻求真爱的方式逐渐转向虚拟空间,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伪装成事业有为、温柔体贴的“伴侣”,用“甜蜜攻势”逐步博取被害人信任,随之编造谎言,骗取钱财并销声匿迹,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笔者发现,近年来网恋诈骗手段翻新、迭代升级,出现以下特点,值得关注。
一是借道“正规平台”引流“定制软件”,技术反制障碍重重。诈骗分子通过正规社交平台寻找“围猎”对象,简单交流后即引导被害人注册指定聊天软件,转入“网络私域”,随后实施诈骗活动。此类聊天软件脱离网络监管,自带阅后即焚、加密传输功能,能够最大限度逃避网络数据巡查,致使技术反制和精准防控更加困难。如江苏某法院2024年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在“抖音”等社交平台“锁定”诈骗对象后,即引导其下载指定聊天软件进行后续诈骗,侦查审理阶段发现,该平台内的聊天记录均无法恢复、提取。
二是利用“感情绑架”诱导“投资理财”,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不法分子通过长期情感交互获取信任,利用线上线下“甜蜜攻势”击破被害人心理防线,以“共同经营美好生活”为诱饵,引导被害人投资虚假理财项目或平台,前期按时返利以消除其戒备心理,诱导其持续投资。待众多后台资金池达到目标金额后便集中收割。如浙江某法院2024年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不法分子瞄准情感缺失的离异单身女性,打造“暖男”人设,在七夕等节点适时赠送鲜花、名贵首饰“嘘寒问暖”,利用专属“人脸模特”与被害人视频聊天增加信任,随即推出自制投资平台,利用长达5个月的时间不断诱导多名被害人追加投资,且唆使其介绍身边朋友、亲属一同投资,在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随即停止提现服务。
三是从“网恋受害人”变“诈骗工具人”,衍生犯罪情况突出。网恋诈骗跳脱公众熟知的“求财”思路,通过规避钱财话题使被害人放松警惕,转而以各种理由利用其名下账户收款、转款、取现等,以此转移、洗白涉诈赃款,被害人沦为网络诈骗“帮凶”。如内蒙古某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曾接到线索显示,张女士在诈骗分子的“甜蜜攻势”下迅速确定恋爱关系,后以想投资买股但碍于军人身份为由,提出将钱款打至刘某账户,由其帮忙取现并交由“投资商家”,后查实该钱款为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四是以“境内外勾结”替代“单打独斗”,犯罪产业链不断延伸。网恋诈骗由以往个人犯罪演变为团伙作案,并通过境内外精细分工、协同合作模式,打造“高薪招聘—信息买卖—平台引流—资金骗取”的完整犯罪产业链条,致使受害人数、涉案金额不断攀升。如江苏某法院2024年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于国外设立公司并招募“业务员”“转粉员”等岗位,由国内合作团队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后筛选目标群体,利用社交平台发送交友意愿锁定目标群体,境外公司在获取人员信息后随即实施诈骗活动。目前该团伙已实施诈骗366起,骗得金额共计4762万余元。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保持高压惩处态势,针对证据收集、认定难等突出特点,公检法三部门应及时会同出台相关规定,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扫清障碍。二是健全网络平台用户注册审核、实名认证机制,优化智能检测分析系统,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诈骗行为。三是加强新型婚恋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宣传,揭露诈骗新方法、新形式,引导公众安装反诈APP,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