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法院依托“福企”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玉林中院院长胡海兰(左二)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破产重整工作。
陆川法院法官与多部门到企业开展“走近地理标志,护航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题走访活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两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法院通过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各类向海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为玉林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023年以来,玉林市在广西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综合评价中连续6个季度排名全区第一,且要素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5大环境满意度,均排在广西首位。
■向内发力 科技赋能助力营商环境提效加速
“太方便了,感谢法院的全域诉讼服务,不用异地奔波,就能在家门口就近立案!”博白县某企业的法律顾问梁律师说道。
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一立案申请。经审核,该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施工地在玉州区,博白法院没有管辖权。但是当事人去管辖法院玉州区人民法院路途太远,就选择了在本地立案。
为节约当事人的经济及时间成本,博白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收取材料后,通过材料收转系统将立案材料线上转递至玉州区法院。玉州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审核立案后,及时向当事人发送短信通知缴纳诉讼费和立案文书。
博白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刘昌广介绍:“为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我们在诉讼服务大厅指定一名专员,协助有需求的当事人完成跨域事项办理,不断推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从优化司法服务开始。玉林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托数字法院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诉讼服务、降低诉讼成本中的运用。
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托无纸化办案体系和数字法院建设,强化两级法院间的横向和纵向协同联动,打造“全市域、全通道、全事项”的“全域诉讼服务”,实现全市范围内跨法院、跨区域、跨层级办理跨域立案、财产保全申请、司法鉴定申请等事项,使企业可以在家门口办理各项诉讼事务,有效降低了企业参与诉讼的时间和成本。
■向外借力 汇集“法院﹢N”合力共解企业难题
近年来,从香飘世界的“南国香都”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玉柴重工,再到陆川铁锅等地理标志品牌产业,素有“岭南都会”“千年商埠”之美誉的玉林南大门——陆川,焕发新活力。
作为广西第二大客家人聚居县,缘何吸引各地商贾云集?
“除了深厚的商贸底蕴以及独特的区位、交通优势外,更得益于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努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多措并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海兰一语道破秘诀。
位于陆川县北部工业园区的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是中国最大的香料集散地、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全国80%、世界三分之二以上的香料在玉林集散、交易,2023年交易总额超320亿元。
如何让“南国香都”香飘更远?陆川县人民法院以高效能治理,让重点产业“强”起来。
今年5月8日,该院在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设立香都巡回法庭。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指导香料商会调委会成功调解纠纷45件,公开审理了具有较大教育意义的涉企纠纷案件18件,为玉林市香料产业及陆川县北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6月,印尼某集团董事长黄法镔来到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考察,他参观了香料会展中心、香料科普展览馆等场所,走访了数十家商户,详细了解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当走进陆川法院设立在香料市场的香都巡回法庭时,他眼前一亮:“经商难免会有买卖纠纷,我一直担心遇到纠纷时难以解决,现在看到这里有个巡回法庭,我心里就有了底气。”
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香都巡回法庭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缩影,让黄法镔下定决心要在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设立办事处,通过办事处加强与香料市场的对接,以便后续的香料交易。
玉林中院积极搭建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提升玉林市“矛调在线”平台、“解纷促和”专项行动实效。先后与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联动化解机制,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形成“法院+N”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共引进63个特邀调解组织、聘请595名特邀调解员。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涉企纠纷6825件,调解成功标的额1.3亿余元。
■“放水养鱼” 善意执行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和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
“感谢福绵区人民法院为我们公司变更保全措施,为公司正常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日前,某混凝土公司的负责人感激地说。
2022年8月1日,被告玉林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向原告广西玉林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购买水泥并签订水泥销售合同。
原告按合同供给混凝土公司,但被告至2023年12月11日尚欠原告水泥款48.15万元,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福绵区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相应的利息等。
案件受理后,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保全被告相应的财产,法院经依法审查后予以准许。
由于该账户涉及被告给公司员工发放工资,被告申请法院变更保全措施,并提供其名下的混凝土泵车(经评估公司评估,目前该车价值140.36万元)进行置换担保。
福绵区法院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小、方便执行的财产处置,深化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柔性执行方式,最大程度降低对被保全企业的影响,积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收到被告的申请书后,承办法官牟远峰当即提交执行组讨论,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全力减少保全措施对被告公司的不利影响,立即对被告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提供的担保车辆的真实性,并分析具体案情。在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后,法院依法变更了保全措施,将被告提供的车辆查封后,解除了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
通过这一活封置换措施,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财产保全措施对企业正常运营的过度干扰,也为企业提供了必要的运营资金,确保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终,该案得以顺利履行完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玉林市两级法院将始终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践行者,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在强化政策有效供给和要素保障、提供精准服务保障、提高执法办案效率等方面下功夫,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组合拳”,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强动力、更大空间、更优路径,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努力推动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