镌刻时代的光荣与梦想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浙江分校的创建与发展
2024-10-25 14:32: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永健
 

图①:学员们在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宁波分部听课。资料图片

  图②:学员们在法律业大浙江分校丽水分部参加考试。资料图片

  图③:法律业大浙江分校校址。资料图片 

  1985年3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成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部署,1985年5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浙江分校(以下简称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应运而生,浙江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调到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工作。当时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共有7人,我负责教师的选配与培训、制定教学计划并兼课任教。我边干边学,全身心投入工作,就此与法院人才培训结下不解之缘,一干就是整整22年。

  从无到有办好学

  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入新的发展时期。当时,浙江法院队伍司法水平和职业素养不足,一定程度制约了审判工作专业化。为了从根本上改善这一情况,1985年5月,在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以及省教委、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浙江高院创办了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全省法院教育培训事业翻开崭新一页。

  法律业大浙江分校是在无师资力量、无办学经费、无教学设施的情况下创办的,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过程。

  当时学校里没有专职教师,我们根据每个学期开设的课程,从各级法院审判庭中抽调兼具大学法律专业学历和审判经验的业务骨干,请中院、基层法院的副院长担任分校、分部的专职、兼职教师,还吸收刚从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年轻干警进入教师队伍。没有办学经费,我们一次又一次跑财政部门,争取经费。当时法律业大浙江分校主要是音像教学,为保证教学质量,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总校邀请了一批全国知名教授作为主讲教师,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晋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孙国华、许崇德、王作富、江伟等,为学员录音授课,期末考试前再给学员面授辅导,从而保证了教学质量。

  面对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初创期出现的工学矛盾等困难,浙江高院于1986年1月专门召开了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工作会议,各中院院长等领导干部均参加。经过整整一天的讨论,与会同志深刻认识到,办学是提升法院干部队伍政治与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若妥善处理、科学安排,工学矛盾是可以解决的。以此次会议为转机,全省三级法院拧成一股绳,合力办学,切切实实解决了实践中遇到的许多困难。为解决工学矛盾,上课时间往往安排在晚上,学员利用假期自我提升,期末考试合格率常超93%,并且能将所学即时应用于实践,成效显著。通过系统学习刑法学,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学员能更熟练地运用相关知识来阐明定罪量刑的理由;在合议讨论案件时,改变了过去重经验轻理论的做法,做到有理有据;通过司法文书的学习,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明显提高。

  辛勤耕耘结硕果

  办学16年,法律业大浙江分校为浙江法院队伍建设和法院教育培训事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的三个“5年规划”,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大力开展大专学历教育,为全省各级法院共培养5725名法律人才,使浙江法院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由1985年前仅占干警总人数的9.1%跃升至2001年的78%,审判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80%,全省各级法院正副院长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92%,顺利完成了“九五”期间的规划目标,法院干警的文化、专业知识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法律业大浙江分校毕业的学员,80%以上已成为各级法院的审判业务骨干,被提拔为各级法院副院长以上领导的有1367人,占毕业学员的24%;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有1055人,占毕业学员的19%;受到嘉奖的有4509人,占毕业学员的80%;还有的被评为全省、全国先进人物。

  法律业大浙江分校构建起多层次、多渠道培养法律人才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加强法官岗位培训。从1993年开始,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先后与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北京大学等高等院校联合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培养法律本科学生585名(当时在读生还有1100名);先后选送300名庭处室以上领导干部或业务骨干到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国家法官学院深造,并与复旦大学、北京大学联合开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着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法律业大浙江分校还开展以任职资格培训、审判专业培训以及新法实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775期,培训干部9884人次。

  法律业大浙江分校打造了一支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经验兼备的教师队伍。法律业大浙江分校的培养对象是应用型法律人才,教师的配备主要是有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充分体现“法官教法官”的原则。法律业大浙江分校不仅培养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还造就了一支由法官组成的“专业”教师队伍。当时具有审判职称的专兼教师215人,其中担任各级法院正副院长、庭长、审判员职务的168人,约占78%。在这168人中既有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又有审判职称的有75人。他们以苦为荣、以苦为乐,辛勤耕耘在法律业大浙江分校这块肥沃的土地上。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坚持教学、审判、科研三结合,有效推动了全省法学研究的发展,共举办各类教学研讨活动100余次,编写教学辅导资料50余万字,出版《中国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新论》《新编法律文书教程》等十余部法律专业书籍,围绕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审判专题举办了10届全省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涌现出一批理论研究骨干,学术研讨蔚然成风。许多法律业大浙江分校学员和教师撰写了一大批既有较高理论研究价值又能指导审判实践的论文和著作,对推动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与交流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001年8月,经浙江省编委、省教委批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浙江分校更名为浙江法官进修学院,并于2002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这时已到了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我被院里返聘,协助做好法官的培训与考核等工作。2005年,经国家法官学院批准,浙江法官进修学院挂牌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

  在返聘的五六年时间里,我看到学院完成了三个转变:从学历教育为主向法官岗位培训为主转变;从应急性、临时性的法官培训为主向系统化、规范化的法官培训为主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职业化培训为主转变。浙江省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就此迈上崭新的台阶。

  (作者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