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区法院召开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解读培训会
2024-10-17 14:05:17
 

  中国法院网讯(韩志键)为全面理解、准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订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靶向施策、补短固优,10月15日,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利用加班时,组织召开《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解读培训会。会议由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卓主持,分党组书记、院长贾晓红及各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上,审管办就《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修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对新指标体系中设置的18项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参考区间、变化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全院1-9月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对当前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弱项短板进行了重点提示。

  贾晓红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全省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精神,并就如何更好学习运用新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再提升,提出了具体要求。

  贾晓红强调:

  一要转变司法理念,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修订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的审判理念。院庭长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提升短板弱项。法官干警针对数据会商发现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想办法谋对策,逐条逐项扎实解决。

  二要抓好贯彻落实,实现审执工作再突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以《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导向,提升“跟上、适应、落实”的能力水平,紧盯短板,攻坚克难。要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做实做细判后释明工作。深入挖掘典型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针对长期未结案件要加大清理力度,坚决防止边清边积,为积案清理提档增速。

  三要抓实公正与效率,推动案件质效再提升。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同时避免久调不决,“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要督促和引导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推动自动履行和强制执行“双管齐下”,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坚持“以学促干”,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