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贵州法院如何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来支撑和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茆荣华:贵州法院始终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和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将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等理念贯穿全过程,全面落实预防优先、修复为主、全面赔偿等原则。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构建长江上游、珠江上游跨省司法协作机制,推动司法、执法协调联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优化环境司法专门机构设置,设立全国首家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等专业法庭。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建立从审判业务骨干、专家到领军人才的梯次培养体系,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审判队伍。
记者:近年来,贵州法院主要围绕哪些方面开展环境司法工作,有什么亮点和特色?
茆荣华:近年来,贵州法院结合贵州的生态、资源、文化、产业优势,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环境司法保护体系。重点加强传统村落、红色文化遗址、世界自然遗产、古生物化石群、生物多样性、绿色茶产业等的司法保护;审理了全国首例传统村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梵净山金顶刻字案、盗割“古楠木王”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设立全国首个古生物化石群暨“金钉子”司法保护基地,发出全国首份茶产业环境保护禁止令,发出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等。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行了部署,下一步,贵州法院将采取哪些举措贯彻落实?
茆荣华:贵州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法治保障功能,推动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聚焦绿色发展、新质生产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双碳”目标等重大战略部署,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优质化运行,以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培育为抓手,加强对裁判规则的探索、总结、提炼。一体推进案件办理和环境治理,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切实推动环境问题解决,进一步畅通环境司法与执法衔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