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法院高效解纷 不断提升司法效率
2024-10-12 13:52: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君
 

  2024年10月11日,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力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1年11月13日,某重工公司与某硅业公司签订六台工业硅炉设备制造及安装合同,约定由某重工公司组织设备生产、运输及安装,案涉合同总价为8532万元。六台工业硅炉均合格通过验收,某硅业公司实际己经投入使用。某硅业公司支付80%的货款,经核算扣减后,尚欠1552.081万元未付,某重工公司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

  某硅业公司辩称,自案涉合同交付设备的六台炉点火运行以来,公司共计发出整改通知及考核通知20余份,截至目前,相关设备仍然存在部分问题,某重工公司仍未整改完毕,故不应支付质保金。某重工公司工程逾期系事实,应按照案涉合同约定工程逾期需承担每迟一天罚款千分之一、超过7日每日千分之二、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10%的罚款。

  某硅业公司针对答辩意见对以上事实提起反诉,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矛盾一触即发。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核实情况,法官作为“中间人”,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思想工作,疏导双方情绪,从双方企业合作初心及化解纠纷目的出发,为双方分析利弊,细致耐心地给被告释法说理,告知其不支付所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说原告体谅被告的难处,双方各退一步,在既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兼顾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引导双方企业换位思考。

  最终某重工公司自愿放弃逾期利息,某硅业公司承诺于2025年11月前付清欠付货款1500万元。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鄯善县人民法院在涉企纠纷中坚持因案施策、因企施策,兼顾双方权益,搭建沟通平台,促使双方化解纠纷,修复信任,让企业之间快速、高效地化解纠纷。

  下一步,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畅通涉企纠纷化解渠道,切实将司法办案成效转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不断提升司法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朱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