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法院+综治”新模式 打造社会治理新“枫”景
——吉林延吉法院诉服中心在延吉市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
2024-10-09 11:14: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吕佳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基层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实体入驻当地综治中心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将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调对接、民事和行政立案服务、速裁审理功能整体转移至延吉市综治中心,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打造社会治理新“枫”景。

  目前,中心设有6个服务窗口,具体职能如下——

  一楼窗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为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延吉法院与人民调解中心共同搭建调、裁、审对接机制,采取“诉前调解+速裁”的工作模式,对于进入中心的涉诉纠纷,法院在受理前委托、委派调解组织在线上或线下进行诉前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提交司法确认申请后,由该窗口提供调裁对接服务,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可为到场的原告即时办理立案手续,并视案件繁简情况,可由速裁法官进行快速裁决,经济、迅捷地解决民事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楼1号窗口:网上立案、跨域诉讼。全域通办窗口,主要负责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材料代收转等全域通办工作。对于线上立案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原则上当日完成审核,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7日审核完毕;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立案系统明确告知其不予立案的情况,当事人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可为其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

  三楼2号、3号窗口:立案服务、企业绿色通道。该窗口对于当事人的起诉和申请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并出具收取材料收据。同时,该窗口设有企业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畅通企业司法需求反映和处理渠道,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三楼4号、5号窗口: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材料审查。着重核对申请立案信息和相关一致性、是否符合立案登记制的规定以及本院是否有管辖权,材料符合的将及时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提交信息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此外,诉讼服务中心围绕诉调对接工作功能定位,在三楼东侧设置了退休法官调解室、金融纠纷调解室、行政协调化解室,分别全面开展各类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和诉中矛盾纠纷调解以及行政案件协调化解工作,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便民解纷服务。

  延吉法院将继续深耕司法为民理念,下沉审判力量,打通社会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