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7家中院建立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司法协作联盟
2024-09-19 10:36: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宇
 

  近日,由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倡议,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鸡西、农垦、林区等七家中级人民法院齐聚鹤城,就加强黑龙江省境内的扎龙、兴凯湖等12块国际重要湿地司法协作、构建生态司法保护联盟工作进行座谈研讨,并签署《黑龙江省国际重要湿地生态司法保护联盟协作框架协议》,推动环境司法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

  据悉,联盟成员单位探索搭建跨区域协作交流平台,在案件线索移送、裁判文书送达、案件协助调查、被执行人查找等工作中加强协作,合力保障联盟成员单位涉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时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

  同时,联盟成员单位建立湿地生态环境司法实务研究平台,加强信息沟通、数据共享,积极分析研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的发案特点和规律,统一生态环境案件司法裁判尺度,提升各联盟成员单位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共同探索适合东北地区,特别是适合黑龙江生态发展的湿地司法保护机制。

  据了解,齐齐哈尔中院等七家法院,将通过定期会商沟通联络、信息合作共享、案例交流等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湿地生态安全一体化屏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