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蓝”走进康定法院 体验“沉浸式”普法课堂
2024-08-28 15:50: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桑雨梦
 

  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意识,近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20余名队员走进康定市人民法院,旁听观摩了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的庭审,面对面、零距离体验了一堂普法公开课。

  2023年8月16日,被告人何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康定城区往新都桥方向行驶时,与对向行驶代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乘车人文某某、王某某在救治过程中死亡,乘车人陈某1、何某、陈某2、代某某4人受伤及两车受损。

  经康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本次交通事故何某负主要责任,代某某负次要责任。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代某某、陈某2所受损伤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陈某1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庭审中,法官审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听取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和被告人的陈述等。整个庭审氛围庄重严肃,过程重点突出、井然有序。旁听人员通过观摩,“沉浸式”接受了普法教育,“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将审判台变为普法讲台,以案释法,向消防队的队员们讲解了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危害,引导队员们树立“谨慎驾驶”的行为规范。同时,承办法官耐心解答了队员们提出的法律问题,面对面普法,增强了队员们的法治意识。

  观摩庭审的队员们纷纷表示,将从此次案件中汲取教训,筑牢安全驾驶思想防线。时刻敲响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警钟,警醒自己和身边人莫要成为“案中人”。此次公开开庭在有力打击交通肇事罪的同时,扩大了法治教育宣传覆盖面,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康定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通过观摩旁听庭审、普法宣传等多样化的方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安全始于心,文明鉴于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社会后果,是很严重的,如构成刑事责任的,将面临牢狱之灾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是每个人的“必修课”,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应当牢记覆车之戒,安全出行,开车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关注路况,提前预防。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