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之力引领文明婚嫁新风尚
2024-08-14 16:12: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汐宁 唐丽君
湖南省人大代表,慈利县杨柳铺乡杨柳铺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志强
中国传统文化中,彩礼既有确定婚姻关系的功能,也有双方情感表达的内涵。但高额彩礼往往使单纯的情感关系演变成复杂的物质交换,导致很多农村家庭不堪重负,引发系列社会问题:有的男青年到了适婚年龄“娶不起媳妇”;有的家庭“娶了媳妇就返贫”;有的家庭为娶儿媳先嫁女儿;有的家庭因婚生怨,甚至出现经济纠纷和刑事案件。近年来,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让彩礼回归合情合理,日益成为社会共识。
对此,我建议:一是加快推进完善专项治理高价彩礼的相关法律法规。将婚嫁彩礼“限高”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紧盯高价彩礼问题突出群体,做到要求相对统一、内容量化具体、奖罚措施分明、群众普遍接受。二是设立彩礼纠纷专业调解平台。打造特色调解品牌,推动构建“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多元解纷模式。三是完善婚嫁新风礼遇激励机制。鼓励各方资源为“零彩礼”“低彩礼”者提供免费体检、创业担保贷款等暖心支持服务,激发村民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内生动力。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司法建议等举措,因地制宜开展符合社情民意的送法服务,引导和带动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弘扬婚俗新风,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
同时,我希望,广大农村青年要当好婚姻新风的带头人,节俭办喜事;当好双方家庭的知心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事业发展上;当好自主创业的追梦人,积极谋划明天,当好致富能手;当好自己青春的掌舵人,把有限的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工作中来,用年轻人的坚韧、胆识、执着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唯有如此,才能形成治理天价彩礼的合力,让爱情婚姻摆脱物质利益的束缚,让移风易俗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让乡风文明之花盛开在农村广袤大地上。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