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赋能乡村振兴
2024-08-14 16:02: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黄湘宜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湖南省人大代表、岳阳县新开镇龙湾村党总支书记 马水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作为一名村干部和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对于法院如何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写实司法为民“大文章”,依法保障农民权益。要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开辟涉农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结合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较多的现状,通过设立共享法庭、巡回审判点和法官工作站,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相关工作走深走实,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是织密产业发展“保障网”,护航乡村经济发展。要聚焦地方特色产业,探索打造“文旅法庭”等特色法庭,以“小法庭”保障农村产业“大发展”。要通过诉前调解、和解、巡回审判等方式减轻企业诉累,为农业产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助力地方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常态化开展访企暖企等活动,保障农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当好普法宣传“主力军”,倾力打造和美乡村。要主动联系对接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让法治精神融入村规民约,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要通过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等方式,培养更多“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打造一支群众身边可信赖的法律人才队伍。要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培育群众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