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新作为 传统水泥企业资不抵债,企业负责人固执己见阻挠公司破产。如何兼顾企业与债权人利益?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采取“执行转破产、清算转重整”措施助力传统企业向“绿”而生——
“以破引资”,水泥老企涅槃重生
2024-07-23 15:42: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程思瑶 汤红达
 

安吉法院干警与管理人向宏大公司原全体员工发放欠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多亏了法院的帮助!公司竟然还能‘起死回生’,现在不仅‘无债一身轻’,还实现了产业绿色升级。”安吉宏大兴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负责人在公司接收重整资金后感慨,讲述着自己在公司破产后如同坐过山车般的心情。

  曾经年收入近亿的纳税大户宏大公司,经营已有20余年,但近年因工艺落后而遭遇财务危机,最终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经过评估调查,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将企业稀缺资质“待价而沽”“以破引资”,成功吸引到重整投资人,实现“清算转重整”,助力公司“涅槃重生”。

  债台高筑,水泥企业陷入“恶性循环”

  宏大公司创立于2002年,是一家老牌水泥生产传统企业,生意最红火的时候,宏大公司年收入约1个亿,纳税额约500万元,为当地乡镇就业、经济提升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村民们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实业发展带来的红利。

  但是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背景下,宏大公司逐渐“掉了队”。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干法水泥生产技术开始普及,这种施工工艺排废少、能耗低,很快挤占了传统水泥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一直使用传统湿法水泥生产工艺的宏大公司首当其冲。高能耗、高排放带来环境成本的增加,以及新兴水泥企业崛起的冲击,宏大公司逐渐被市场边缘化,经济效益锐减。

  为了继续生产和支付工资,宏大公司开始四处举债。自2015年开始,宏大公司因逾期还债、拖欠货款而陆续被债权人起诉,大量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

  “到了法院我才知道宏大公司债务窟窿这么大,这货款能不能拿到,我心里也没底。”一位宏大公司的供货商谈起诉讼经历,语气透露着担忧。

  经法官一番查询,宏大公司账面仅有少量存款,没有固定资产,生产设备都已设立高额抵押,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执行法官评估后,决定启动“执转破”程序。2022年12月12日,安吉法院裁定受理宏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释法明理,承办法官化解股东心结

  承办法官经调查发现,宏大公司是本地唯一一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的水泥制造企业。如果让宏大公司“一破了之”,这两项稀缺的许可证都将随着公司一起注销,沦为“废纸”。

  “落后产能需要及时清退,但有价值的企业更要及时拯救。”承办法官决定“以破引资”,为宏大公司谋一条绿色发展的新路。

  但宏大公司的破产之路并不顺利。“公司已经经营20多年了,怎么能说没就没了呢?”听闻公司被裁定破产的消息,宏大公司的股东都不甘心。公司第一时间就提出书面异议,认为宏大公司不符合破产条件。在异议被依法驳回后,负责人甚至撕毁了张贴在宏大公司的破产公告,试图阻挠公司破产进程。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到公司,约谈包括负责人在内的所有股东,试图化解宏大公司内部对破产存在的抵触情绪。

  “公司现在债台高筑,强制执行措施让你们处处受限,继续经营谈何容易?而且再不引资筹款,这些没拿到工资的工人们该怎么办?再耽误下去,工人讨薪,管理人追缴出资,在座的股东都无法置身事外。”

  “公司破产看似是公司遇到了无法渡过的危机、走向消亡,但破产同样是公司‘涅槃重生’的机遇,若能引入合适的投资人,将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宏大公司或许可以实现产能升级、继续经营。”

  股东们渐渐意识到公司破产的进程刻不容缓,开始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和法院的工作,均同意将全部股份以零元作价转让给重整投资人。

  “以破引资”,重整投资人作出“环保承诺”

  在解决公司内部阻力后,安吉法院联合破产管理人确定了宏大公司“清算转重整”的审理方案:一方面对宏大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另一方面发出破产重整投资人竞选通知,将宏大公司的稀缺行政许可“待价而沽”,吸引重整意向投资人。

  通过多次债权人会议,安吉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确认了宏大公司的无争议债权;向县税务局申请减免宏大公司部分税款,缓解债务压力;积极寻找买受人处置、变卖公司仓库现有水泥熟料,账户资金终于有了第一笔大额入账;招募意向投资人时,把“环保承诺”和绿色低碳经营作为审查内容,请投资人作出环境保护承诺。

  一家贸易公司率先作出“环保承诺”并提交重整方案。经过综合评比和债权人会议表决后,最终该贸易公司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2024年2月26日,安吉法院裁定对宏大公司进行重整。

  “作为水泥产业的下游企业,我们清楚地知道宏大公司相关资质的价值。”贸易公司负责人对宏大公司破产重整充满信心,“虽然设备落后了些,但产业绿色升级也是必须要走的路。”

  在安吉法院和管理人的指导下,贸易公司围绕绿色经营理念制作了重整投资方案,淘汰宏大公司现有落后产业线,投入先进节能设备,迭代升级低碳环保工艺技术,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十几天后,宏大公司提出的重整草案被法院批准,重整程序终止。虽然宏大公司破产案接近尾声,但司法服务的脚步从未停止。

  延伸职能,引导新企向“绿”而生

  2024年3月21日,宏大公司的员工大楼会议室难得有了往日的热闹。随着重整资金的投入,宏大公司的职工们也终于盼来了曙光。当天,安吉法院与宏大公司管理人向宏大公司原全体员工发放了全部欠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做梦也没想到,公司破产了,我的工资竟然还能拿到。”一位职工拿到工资后喜出望外。

  如今,宏大公司不仅实现有担保优先债权、职工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也提升至18%。“清算转重整”的做法在实现企业“焕新”、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同时,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不止于此,安吉法院联合有关部门,积极与征信管理部门沟通,通过出具《企业涉诉信息说明反馈函》的方式,帮助宏大公司得以向金融机构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促成金融机构及时调整已清偿债务的企业信用,清除未来信贷、融资壁垒。

  “宏大公司破产重整是安吉法院通过‘执行转破产’‘清算转重整’等多种破产审判机制挽救企业的实践,不仅实现了‘以破引资﹢产业升级’的多重目标,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帮助企业实现生产工艺的绿色迭代,更是助推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更美生态环境、更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安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琪表示,“接下来,安吉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简化破产申请流程,避免诉讼程序空转与虚耗。建立健全企业涉诉信息反馈机制,降低企业涉诉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白名单’新经济项目企业融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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