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助力老年人权益保障 判后跟进督促履行
2024-06-12 15:33: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静
“我年纪大了,确实需要他们照顾,我自己没有办法了才来法院的。”
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赡养纠纷,原告邓某89岁,且患有疾病,已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其妻子2023年去世,其膝下有四名子女,但由于家庭内部矛盾,两个女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邓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大儿子照顾其生活起居,其他三名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
“财产都给儿子了,凭啥还让我养老人?”
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与四名子女了解老人的实际情况,并希望能将案件调解处理,其中两个儿子同意老人的诉求,愿意尽自己的一份力照顾老人,但两名女儿却未同意。二女儿表示:“财产都给儿子了,我不同意赡养,况且我还有公婆要养,还有一个儿子上高中,我自己还有病在身我没有钱。”
由于父女之间积怨已久,法官多次从情理法理角度进行调解,都未能成功。为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尽快让老人的生活有所保障,法院及时作出了判决支持了老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判后跟进督促履行,打通案结事了“最后一公里”。
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是为解决纠纷,结案是结束一起案件的诉讼程序,但并不一定能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靖宇县法院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判决或者调解后,及时督促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按期履行义务,将结案后工作延伸到督促执行,既能减少案件流转到执行程序,缓解执行压力,又尽早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
法官提醒大家,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解决高龄老人的赡养问题,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要树立起爱老、敬老的社会风气,增强护老担当,凝聚助老合力,弘扬敬老文化,让每个老年人都能老有所依。
责任编辑:黄东利